2015年03月06日 星期五
政府权力有边界才能不任性
卢阳旭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的一句话非常亮眼,即“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多年来,以简政放权为基本要义的多轮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恰恰在于“简”和“不任性”。所谓“简”,就是指精简政府职能,让其别管那么多、那么细;加强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向地方、市场和社会放权。所谓“不任性”,就是指政府及其官员要依法行使权力,而不是选择性执法、用权,利用权力寻租。

    同目标、多轮次的改革,在体现简政放权重要性的同时,更反映出简政放权改革的难度。在很多人看来,简政放权改革之所以常被以各种方式 “打折扣”,原因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念歪经”。没错,这确实是原因之一。但根本性的原因其实在于,无论是在改革设计还是在改革实践中,我们都没有找到确定政府职能和权力边界的有效机制。更直白地说,其实我们并不清楚,特别是在实践层面不明白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应该“硬到什么程度”?

    在复杂、变化的决策环境下,政府及其官员需要拥有一定的相机决策权,需要一定的灵活处理、自由裁量空间。但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保留灵活性的时候,我们必须意识到,灵活性将为任意性留下空间;反之,为杜绝可能的任意性,我们也可能不得不损失灵活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有“机会成本”意识,当我们使用权力机制办某件事情的时候,要意识到被抑制甚至被完全放弃了的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可能性,它们可能有更好的办事效果和(或)更低的办事成本。反之亦然。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政府权力制定负面清单,为的是让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边界更加清晰,特别是在面对强势的政府权力时,让市场和社会获得法律这层“硬壳”的保护;为的是让政府及其官员做事有边界感、分寸感,明确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把市场、社会能干的事,交给它们去做;为的是通过依法行政,压缩政府“自我授权”和“自我解释”的空间,从根本上抑制政府机构自我扩张、官员权力自我膨胀的倾向。

    大道固然至约至简,富有美感,但在实际的改革操作过程中,我们不可能样样事都能手起刀落、一清二楚。应该减少、保留和增加的“权项”分别是什么,应该削弱、持平、增强的“权限”又分别是什么?什么算“任性”,必须的或者无可避免的“任性”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并不是几句话归纳起来这么简单,而是要有建设性的设计和耐心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如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既需要扎扎实实的干,也需要细致入微的思。唯有如此,政府权力才会有更合理的边界,也才会不那么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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