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8日 星期日
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
本报记者 马爱平

    ■聚焦一号文件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中提出“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实际上,“科技特派员”已多次出现在一号文件中。自2002年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以来,该工作已覆盖了全国90%的县(市、区),72.9万名科技特派员长期活跃在农村基层,直接服务农户1250万户。

    近年来,科技部等通过组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组织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在农业农村领域进行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初步探索,该工作还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的关注。

    新形势下,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增加创业服务技术源头供给。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

    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引导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以创业链为载体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增值,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开展全链条创业;以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行业集群创业,加快实施林业、农村流通、农村青年、农村妇女等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以园区联盟为载体推进区域集群创业。

    加强模式手段创新,完善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探索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模式;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庄稼医院等服务模式。

    推动三大平台建设,强化创业服务支撑能力。打造农村信息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坚持三网融合、平台上移、服务下延;建立农业创新品牌文化平台,搭建创新品牌培育平台;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平台,探索成立全国农业技术产权和品牌交易机构。

    此外,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强化工作动态监测;推进组织机制创新,探索社会化治理模式;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推动科技特派员走出去;强化引导和培训,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在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政策保障措施方面,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政策配套;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支持力度,制定专门政策,支持建设跨部门的国家“三农”专家库,带领广大科技人员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保障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以项目支持、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利益激励机制;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创新创业,搭建科技特派员创业金融支持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和农村科技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加强科技特派员表彰奖励和宣传。

    (本稿件由科技部农村科技司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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