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消费”之后还剩什么?
文·杨雪

    ■玉渊杂谭

    近年来诗坛波澜不断,似乎都是由各种“另类”, 比如“羊羔体”“梨花体”和“乌青体”所掀起,并饱受嘲笑和争议,在公共领域影响力最大的“新锐”诗人,恐怕要数最近频频暴露于大众话语下的“农民脑瘫女诗人”余秀华。自从那首疑似标题党的成名作蹿红于网络之后,几十名记者蜂拥而至,好几家出版社寄来出版合同,还有导演和编剧想把她的故事拍成电影。

    公众对余秀华其人其事的窥视欲,以压倒性优势盖过对其作品文学性和艺术性的理性讨论,农民身份、脑瘫病史、女性诗人以及余秀华诗,这四大元素一并沦为大众消费品。不由得想起前段时间也红得发紫的“滑板鞋歌手”。同样也是在他那首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神曲风靡之后,庞麦郎其人其事成了天然的消费对象。而《人物》那篇从智商和情商上都透着一股子优越感的专访之所以“引起公愤”,大概就是由于这种报道全程带着赤裸裸的消费目的和效果却不自知,或者自知却不自省。

    这些年来,消费名人早已成为茶余饭后的娱乐谈资,由于一种心理上的接近性,草根的一夜成名似乎更受关注。至于像余秀华、庞麦郎这样,代表着一个有着特殊人生经历和人格形态的群体,正好成为公众最理想的消费对象——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站在略高一点的位置上表现出些许优越感,或嘲讽、或批判、或悲悯。所以也许在公众眼中,庞麦郎惊惶了,但也许在庞麦郎眼中,惊惶的是整个社会。

    如果说电视时代,一切公众话语都日趋娱乐化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并悄无声息地成为娱乐的附庸,那么网络时代,当大众媒介走进每个人的手心,过度娱乐化和商业化共同带来的某种消费潜意识也将绑架一切公共话语,我们将顺理成章成为一种“消费至死”的物种。谁都可以是消费者,也随时可能被消费。

    我们总在追逐新的消费兴趣,后浪推前浪般的短暂是这种消费的宿命,遗忘将成为我们的“物种进化”新特点。这是不是也恰好可以解释前不久某出版社出版的莫言作品退货量达总印数的10%——“健忘”的人们对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消费正在或已经退热,而并不是所谓的“文学正面临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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