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时评
近日,一项涉及南京林业大学的城市规划成为了网络的热门话题。穿校园而过的方案,遭到了师生的强烈抵制。事后,相关部门表态说,方案在社会意见未达成一致前不会实施。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发生的厦门PX事件。从项目设立之初,当地政府一直都是闭门规划,公众没有机会了解这个项目,就在方案即将实施之时,遭到了公众的抵制。而随后当地政府解释的不当,不仅没有化解公众的质疑,反而导致公众“集体散步”。这个项目是上还是下,是迁还是建,最终还是走了公众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从厦门PX事件到南京林业大学修路事件,其变化在于,政府在方案实施前向公众推出了这份公示。这看似是进步了,但事情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参与,都是在利益受损之后的被动之举。试想一下,要是未涉及公众利益,参与的人会有多少?而这种“参与”也不是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的参与,也就不能属于真正意义上公众参与的范畴。
当然,要让公众有序参与规划并非易事。一位研究人员的案例总结就道出了公众参与规划的重重困难。比如:政府不知道该选择何种方式进行公众参与;政府对参与的公众缺乏信心,担心参与效果不佳。而公众,一般只愿意参与和自身利益相关的规划。
目前,从我国城乡规划法中依稀能看到的,只能说是公众参与规划的影子。在公众手中紧握的仍是一份公示的时候,这样的法律看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参与规划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等来一番彻底、细致的说明,才可能让政府不再为到底要不要公众参与而纠结,也才能让公众真正地踊跃参与进来。
是该给公众参与规划一个明确的“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