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过国忠 通讯员吴伟新 石秀臣)记者近日从无锡市科技局获悉,《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今后,所有列入市级计划的项目都将进入‘科技信用’数据库,‘科技失信’将同偷税等违法行为一样,面临严厉处罚。”无锡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为了遏止科技项目申报立项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政府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这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今后凡列入市级计划的项目都将建立“科技信用”数据库,并视具体情况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和项目主管部门的信用情况“打分”,细化为信用优秀“A”、信用良好“B”、一般失信“C”、较重失信“D”和严重失信“E”5个等级。信用评定为“A”级的,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后3年内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评审分数各加1分;信用评级为“C”和“D”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资格1—3年等方式进行处理;而信用评级为“E”者,则将被永久取消其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由于过去缺乏制度和法规约束,科研“失信”在苏南一些科研机构、企业申报各类项目中也时有发生。突出的问题是,有些申报项目,在有关项目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虚假信息;有些项目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的情况;有些项目,其预算材料、财务数据、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决算绩效等数据不真实或有“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