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服务和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
本报记者 江东洲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右二)到基层调研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是执政兴国的支撑。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部署新要求,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该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为广西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科技日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

    围绕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法治,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潮流。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您觉得应该怎样做好当前的广西司法行政工作?

    赵波:法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推进的事业。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等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不仅将成为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开启我国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步骤,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论和实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了新的步伐,为我们深化法治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广西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司法行政方面,我们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和改革创新,全区监狱戒毒、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广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体系已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市合作试点已启动;厅机关各处室与一个县区“1+1”联系点已展开。目前,覆盖城乡的市、县(区)、乡镇“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平台建成率分别达到100%、99.1%和94.8%,具有广西特色的“半小时、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初步形成。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最近召开十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作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这一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实践,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切实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一名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通过深入学习,使全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职责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公报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法律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纳入实绩和政绩考核等七大重点,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中心,以法治广西建设为统揽,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脚踏实地、抢抓机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广西“双核驱动”战略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

    扎实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记者:法治是社会共同信仰,平安是人民幸福所依。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社会深刻变化,深化平安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前段时间,中央召开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提出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责,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平安和法治环境?

    赵波: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就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政法综治战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为我们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12月4日,自治区专门召开深化平安广西建设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并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要求,在更高起点上深化平安广西建设。当前,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开创广西“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开放发展新局面、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需要良好的平安环境、法治环境来保障和支撑。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深化平安广西建设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要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工作。要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范系统。要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面提升监狱物防技防保障水平满足,夯实监狱安全基础。要加快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度,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在监狱安全稳定工作中的“治本”作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使罪犯真正痛改前非,成为守法公民,打牢降低重新犯罪率的基础。要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要落实社会化帮扶责任,探索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更好地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要为有就业愿望、无职业技能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老弱病残、无生活来源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安排困难补助。要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对戒毒人员进行科学戒毒、综合矫正、关怀救助,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要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司法救助、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困难,促进他们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多调对接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整体合力,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司法所肩负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重任。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县(市、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乡村、社区延伸,将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到城乡基层,作用发挥到乡村社区,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要完善司法行政经费保障管理新机制,提高司法行政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强化基础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实战应用,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推进平安广西建设水平。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打牢依法治桂法律基础

    记者: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而这一切的实现首先有赖于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与学习实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该怎样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广西干部群众的用法守法能力水平?

    赵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是一项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信仰法律不是天然生成的,它需要我们学习法律、懂得法律。学习和懂得法律越多,法治意识就越强,对法律的敬畏就越深,遵守法律就越自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调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我们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近年来,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普法方式僵化死板、效果考核形式化;普法教育时断时续,有些偏远乡村仍是法律“盲区”;应付式普法宣传教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就要充分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把法治教育纳入广西国民教育体系、核心价值观培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就要创新广西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内容,为依法治桂打牢法律知识基础、凝聚法治共识。我们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建具有广西特点的法治文化,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民族边境地区特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核档案,并将其作为任用、晋升的重要考察因素。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其全国品牌效应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强中小学、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将法治课列入教学计划,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广西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对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法治宣传成效开展第三方社会评估。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民间团体、高等院校、普法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的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国家机关的文化场馆、文化设施等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设普法专题节目,开通普法微博、普法微信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记者: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因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而导致的“找律师难”、因法律服务渠道不完善而造成的“诉讼难”、因法律援助体系不到位而形成的“赔偿难”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内容。对于广西来说,如何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服务惠及千万家?

    赵波: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创新社会管理和改进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近年来,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促进本地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一平台六中心”和“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半小时”、“一小时”服务圈;运用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和职能,不断巩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社区、村、屯的网络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相继出台《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全力构建符合广西区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在《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我们明确提出,构建城乡一体的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公证体系、法律援助体系、普法依法治理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司法鉴定体系、司法考试管理服务体系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等8大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实现城乡广泛覆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资源趋于均衡、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在《全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中,我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规范化的要求,主要从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配备、服务项目、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旨在建立起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自治区、市、县(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比如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构建,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窗口)外观标识,悬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岗位人员公示等;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常驻管理人员至少1人;2016年实现所有县(市、区)政府均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5年实现在乡(镇)司法所,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高校、监狱、戒毒所及看守所等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等。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抓好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延伸,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打造平台中心,服务范围要做到全覆盖,管理要执行网格化,项目服务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机制保障要体现现代社会治理要求,努力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

    记者:依法治国,人才是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对于广西司法行政部门来说,应该如何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广西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赵波:队伍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尤其是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这是着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当前,广西司法政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尤其是近年来,广西全面加强司法政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成效明显,为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要看到,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司法政法队伍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必须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以坚定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养优良作风为保证,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执法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教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学习、领会、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服从党的领导等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依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主义法制。加强队伍建设,要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就要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培养模式灵活有效的机制。要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发挥潜力。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队伍建设,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从2014年8月底至2015年1月底,要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是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正确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的内在需要,是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务实管用的举措,扎实推进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务必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务必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务必使廉政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落实到位。要贯彻落实专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运用专题研讨、党课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廉洁从警、廉洁从政意识。开展谈心交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反思,找准问题,扎实整改。要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和延伸,不断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以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增强执行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要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纪律规定,加强执纪问责,把从严治党、严守党纪国法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坚持底线思维,守住法律红线,不碰违法违纪高压线,一切行为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真正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树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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