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四川泸州一19岁少年在微博上进行了数小时的自杀直播,当天下午警方宣布治疗无效死亡。数小时的直播中,许多人对自杀少年围观评论,冷嘲热讽,以致生命真的陨落后许多人回过头来表示懊悔,悼念亡者。网友的行为被指冷漠,许多人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对此多有解读,并发起对网络暴力的反思。然而在所有思考中唯独缺失了一种目标明确的质疑和追责,即惨剧的发生虽然有其社会文化背景与现实困境,但面对这样的事件究竟哪个部门或单位应当负起责任。比如,网络供应商有没有责任?警方有没有责任?面对数小时的自杀直播,信息平台提供商和当地执法部门,是否有不作为之嫌?信息时代的科技便利,为何无法转化成迅速施救的社会实效?
2014年12月6日广西梧州藤县西江大桥一名女子跳桥轻生,多人围观拍照发布微博,被围观一小时后女子跳桥,海事部门的船只事后才赶到,女子失踪。许多网友斥责当场围观的人冷漠无情、袖手旁观,然而专业的事必须由专业人员来做,面对危险不盲目施救也并无不妥。可是我们却发现,和泸州少年自杀事件一样,处置部门虽然尽心竭力,却并不显得有多专业,事件虽然被及时发现,消息被有效扩散,救援手段却显得简陋且迟缓。
当年,沿海省市通过手机短信向居民群发诸如台风警示信息,被称作信息社会来临,信息手段惠民的标志性案例。今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已经发展到“去中心化”“社交网络化”,如何利用新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结构,去响应最新最迫切的需求,简言之将信息科技的力量转化为社会实效,就成为必须认真对待,必须落地解决的问题。否则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
这既是执法和应急部门的责任,同样也是技术手段提供者的责任。当前,网络技术正朝着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的方向演变,应当说网络监控、网络实时数据分析能力大大提高,网络动态响应、多终端多界面联动等都已不是太大的技术难题。关键是怎样应用,怎样做好信息和现实联动的对接。比如泸州的少年自杀直播事件,当自杀者发布内容包含某些关键词,且形成网络热点围观时,微博服务器就应该可以触发关注性告警,经过人工甄别进而就可以立即与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动,并将动态及时通报以利指挥。同时,现有的网络技术已经可以追踪信息发布的终端及其地点,大数据分析可以梳理其社会关系,分析其性格特质和行为习惯,帮助施救。一切都可以做,只是都没有做。
心理学研究显示,凡是当众自杀或直播自杀者一般是渴望被关注,渴望被救援的。能不能救得下就要看措施是否得力。近年常见各类网络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交通、医疗、教育、海事等领域,并常常冠以“智慧”开头,但若是这些技术都无法应用于救人于危难之间,真真是不配“智慧”这二字。再倘若只有能带来“经济利益”“商业模式”的应用才能得到开发和推广,而城市应急则因无利可图被迟迟拖延使用更先进科技手段,则是整个科技界、具体到信息技术领域无法抹去的耻辱。同样的,如果执法部门等城市应急机构不能及时吸取现有科技水平中可资利用的部分,不创新和提升应急手段,只将类似悲剧一味推给社会的冷漠和心理建设缺失,那便是最大的失职和不作为。
显然,问题并不仅存于信息科学领域,有创造更好生活的技术手段,却偏偏只能遵循市场规律、首先考虑经济效益的例子比比皆是。在此并非想要反对市场规律那双“无形的手”的力量,而是特别想让全社会都警醒,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的要求才是终极目的,科技是人类掌握和发展的科技,需要首先为人服务而不是为商业服务。对科技工作者和社会所有应用科技的部门来说,请大家都莫忘初心:科技发展的目标本应是更好的生活,而非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