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派出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并形成国家专项督导报告。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涉及冬季取暖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
《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查,主要涉及各地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取暖资金划拨和使用情况,校舍门窗安装完好情况,取暖物资准备情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设备的购买、更新、装配、运转情况,取暖的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等,重点是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冬季取暖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将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