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二期行动计划在怎样的背景下制定的?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政策上有哪些主要突破点?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明确2016年入园率目标为75%左右
问: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达到75%左右,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研究机构经过系统研究论证,最终将2016年入园率目标确定为75%左右,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回应群众期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诉求日益增强,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入园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城乡结合部的资源短缺问题还很突出,必须进一步提高入园率,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入园需求。
二是顺应国际趋势。OECD国家、金砖国家普遍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抢占人力资源早期开发高地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普及。2012年OECD国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平均已达92.8%,俄罗斯、巴西、南非等金砖国家的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远高于我国。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入园率,为增强国家未来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经测算,把目标确定为75%,年均增速在2.5个百分点左右,相当于近三年年均增速的70%。通过实施二期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项目,保持现有的财政投入和工作力度不减,所需硬件建设和师资需求能够基本满足,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问: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在资源、投入、师资、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实际,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调整结构。调整资源结构,着力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让孩子们有园上、上得起。调整布局结构,优化幼儿园布点,让孩子们就近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三是健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完善用人机制,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补充制度,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四是提升质量。改善办园条件,让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园舍、玩教具配备等逐步达标。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成长。
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
问:当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依然短缺,请问二期行动计划打算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答:经过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扩大普惠性资源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合理确定公办园布局,在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要求各地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的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解决好这些公办资源的师资队伍和运行保障问题,提高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是落实好小区配套园建设要求,确保公益普惠。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2015年底完成对现有小区配套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问:现在民办幼儿园占比很大,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还不够强。请问在二期行动计划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二期行动计划将在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认定和扶持力度。要求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是建立扶持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扶持办法、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公益普惠目标的实现。
问:近几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很快,但是经费不足的矛盾在很多地区仍比较突出。请问二期行动计划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是保障。二期行动计划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落实好“国十条”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的投入。
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支持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运转保障等问题。各地要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三是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继续安排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教师,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