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振奋。自主创新33条出台,对我们工作在长沙科技系统一线的管理者来说,真是拿到了实实在在的‘尚方宝剑’。”10月21日,手中攥着刚刚印发还透着油墨香红头文件《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加速转型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长沙市科技局局长胡石明,见到记者满脸喜悦。
这是长沙近年来首度发布旨在360度全方位激活创新链条上每一要素的最高层面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包括九部分,共计33条,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激发科研院所产业创新支撑、创建科技金融服务链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创新。因其紧紧围绕“自主创新”,也被科技人员亲切誉为“自主创新33条”。
“怀胎”四年 “诞生”自主创新纲领性文件
长沙市委市政府政研室、长沙市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喜悦是“复杂”的。纲领性文件的出台,他们付出了大量的努力。早在2011年,长沙市就开始酝酿出台激励自主创新的一系列纲领性政策性文件,但因为各种原因,这些意见并未出台。
“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长沙不可能独善其身。我们也面临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放缓、研发投入徘徊不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难题。”胡石明说,“这两年,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积极争取创建长株潭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抓住这一良好契机,结合我们这几年在国家先进创新城市‘取经’的结果,科技局与市委政府有关厅、室一起,制定了这个未来5年长沙自主创新提升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到2017年,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要占到GDP的2.5%以上,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5%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创新型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10000亿元以上,其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0%以上,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
目标很具体,33条每一条也都不含糊。该市对企业获批创新平台、产业孵化器载体、科技人才创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原有支持力度进行了翻倍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并在其中近半的条款中,对原有激励政策中不曾出台的内容进行了细则描述与规范。
让科技局工作人员高兴的是,有了这些“明文规定”,科技经费的发放,更规范化了。比如,第9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中指出,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排名前各100名的“双百”企业,市科技计划予以优先立项,并在同等企业立项支持的基础上增加经费。在以前,如果要做出增加立项支持金额额度的决定,往往需要经多个部门的流程审批,不仅繁琐,还易因金额增加而引起不必要的质疑。有了这项条款,今后“按章办事”即可,流程简化,也避免争议。
破旧立新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实质化
两年前,中南大学22岁教授级研究员刘路事件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对旧有科技系统职称评价机制的不满,与改革不适应发展需求的科技体制机制的热切希望,随之放大。这些“敏感”问题,怎么改?《意见》给予了实质性回答。
《意见》首次将转型创新发展各项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市对区(县市)、园区的绩效考核,创新了高校、科研院所职称评定体系,明确要求增加专利、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等职称评定要素的比重;提出对在长高校、科研院所服务长沙创新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确定科技支持的力度。
条文对财政资金使用、人才管理、成果收益分配等科技体制改革热点问题一一标注。《意见》提出打破行政壁垒,整合财政资金,政府科技投入采取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对重大创新项目建设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安排的机制;“科技特派员”将正式助力科技型企业,共建的协同创新机构、临时技术攻关团队,实行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明确了“成果收益”的利益分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可按70%的比例归属成果完成人和团队,对政府科研资助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政府出资比例归完成人。
拓宽人才流通渠道,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让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三方获利共赢,对着力解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矛盾,都将起到刺激性作用。
面面俱到 打通自主创新全“创新链”
《意见》的编撰,清晰地呈现出全创新链的关键元素: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孵化器、人才、金融、成果转化机制。
位于宁乡经开区的飞翼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矿山绿色膏体充填行业的领头羊。细读红头文件,董事长张泽武很兴奋。他认为,33条对于真正的科技型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33条既积极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成长,也重点关照到了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没有‘撒胡椒面’。这对于长沙市树立科技领军型企业,带动其他科技型企业的共同发展,十分有利。”张泽武说。
他还告诉记者,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引导资金、对“双百”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立项、对获批创新平台企业的支持翻倍、资金支持倾向高新技术和技术先进服务企业,鼓励企业使用、租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企业加快建设以应用技术和产业化为主,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共享公共科技平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在长转化等相关政策,均引起了他们的高度关注。
数据显示,长沙的专利申请及授权量一直稳居全国前十,但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在全国创新型城市中却只居第四梯队,说明成果转化还有很大空间。在如何从各角度挖掘并促进成果转化上,《意见》下足了功夫。如,整合提升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实现错位发展,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特别提出“加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胡石明解释,这也是结合了当地雄厚的“军用科技”优势,提出的特色型创新。长沙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电48所等优质的军工高校、企业资源,自然“背靠大树好乘凉”。加强军用技术在合理范围内的“民用”转化,有望成为长沙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意见》中明确了对军用技术转移合作项目和“军转民”产业补助的具体条款。同时,借助军工技术,大力扶持移动互联网、北斗导航等电子信息产业,为长沙打造新的千亿产业。
连续举办了七届,面临“七年之痒”的金字招牌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走向了更为成熟的新阶段。今年,科交会不仅积极吸引各方“科技大咖”携成果来长沙转化,更积极走出长沙,带领长沙的科技型典型企业外出“取经”,找先进科技成果来长沙转化。在人才方面,意见加大了对科技人才创业的支持力度,新增市级科技创新示范团队认定,新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很大的困扰是缺乏创新发展资金。为了让中小微企业尽量“不差钱”,长沙通过《意见》明确构建了“创新创业金融服务链”,新设市级科技风险补偿资金,对长沙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股权投资、担保、保险等业务,实际发生损失的,按本金中最终损失部分、代偿和赔偿部分的30%给予风险补偿,最高可达200万元。新设市级科技保费补贴资金,并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工作,试运行“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责任险”等多险种,以尽快形成科技保险服务和产品体系。长沙知识产权工作一直名列全国前茅,《意见》则细化提出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