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
法治保障下的生活才能更从容
□ 卢阳旭

    国庆长假与几位朋友相聚,席间大家都谈起自己这些年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焦虑,房价、子女上学、父母养老、环境污染……自家的、不是自家的列举一长串。回过头想,这类场景并不少见,很多聚会常在无意中变成了吐槽会,聊天中不来点批评、不露点焦虑似乎会让自己显得没有阅历、缺乏思考。姑且不论这种看法是否确切,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对人们的焦虑的分析,是把握社会和时代情绪的重要切口。

    稍微回顾一下历史就会发现,虽然每个社会、时代的人们产生焦虑的原因和焦虑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一般来讲,所处时代的资源分配规则、人际互动规则的不确定性越大,人们的焦虑感越强。战乱年代,人们为性命焦虑,饥饿年代,人们为果腹焦虑,当这些保障人基本安全需求的资源获取和人际互动规则的不确定性上升时,人们的焦虑感通常会随之变得既强且烈。

    任何个体、社会都不可能处在完全确定的环境中,更重要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作为整体的社会,它们需要面对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多。虽然人们常说世事无常、人生如戏,但不管怎样,这终归只能是一种夸张的描述,生活不可能也不应该变化无常,被不确定性所充斥。试想一下,一个社会中的人们不能确定一觉醒来屋顶还在不在,刚喝下的水是不是安全,刚签的合同会不会瞬间被撕毁……在这种境况中,社会不失序,个体不慌张、焦虑那才怪。

    如果不想被过量的不确定性压垮,每个个体和社会都必须想方设法降低自己必须处理的不确定性。以赛亚·伯林曾提出“消极自由”概念,它关心如下问题,即在什么限度内,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被容许,做他所能做的事,成为他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别人干涉。可以看出,消极自由概念意欲表达的核心理念,是每个人应该享有一束最基本的权利,它们共同构成人们生活所需的确定性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都可以从从容容地生活,不用因为不确定是否会受到他人的剥夺和侵犯而焦虑。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的关键在于让包括资源分配规则和人际互动规则在内的各类社会规则有更高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它试图帮人们养成按规则互动的习惯,树立在确定的规则下处理各种不确定性的信心。换句话说,以制度的确定性,减轻、消除人们日常生活中面临的不确定性负担及其可能引起的焦虑感,是法治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如此,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作为会议主题,应该可以看作是一个开启人们更从容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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