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进行时
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把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工作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地积极探索,充分发扬首创精神,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记者从10月9日卫生计卫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各地均已出台相关政策,如北京、上海、宁夏、重庆等地在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分级诊疗做出了制度安排。各地以制定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抓手,优化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夯实了基础;通过对口支援、建立医疗联合体、推进远程医疗、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通过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社会首诊和“守门人”制度,通过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体系,适应老龄化形势和康复护理服务需求。如江苏省组建了40余个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在其内部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人员调配、同质服务。上海市自2013年全面启动全科医生制度,建立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首诊、有序转诊机制。
最为突出的是完善了分级诊疗模式。各地通过行政管理、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手段,引导患者有序流动,实现分级诊疗格局,根据当地疾病谱、医疗资源分布、地理特征等完善了分级诊疗标准和程序,并为双向转诊患者提供相应的便利。
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晓勤介绍,青海省要求医保患者在统筹地区内住院必须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顺序。此外,有些地方还通过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的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并逐渐拉大差距,对患者就医行为进行引导。浙江省调整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分级诊疗制度收到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等方面的成效。青海省分级诊疗制度运行3个月,呈现出“两升两降”的初步效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上升12%,住院患者医保基金支出平均增长11%;三甲医院住院人次平均下降18%,住院患者医保基金支出平均下降14%。宁夏盐池、海原两县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后,基层门诊量明显增加,农村居民首诊在村和乡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据了解,目前全国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地方仍然不多,很多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医疗资源整体不足,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的经济激励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健康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就医习惯改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新闻发言人宁树立表示,近期,卫生计生委对全国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了梳理,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国家将适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启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