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华 鲍 红 王文涛
■科技专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技术市场与商品市场、金融市场、人才市场等一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市场是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是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人才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繁荣技术交易的重要途径。
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2%,达11800亿元。2013年,全国技术市场交易额达7460亿元。目前,全国技术交易市场共200多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2万多家,从业人员达50多万。
技术市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渠道之一,渗透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具有先导型、资源配置型特征的要素市场,兼具商品市场的表现形态和技术动态交融的特性,既对科技工作发挥导向和调节作用,又服务于科技创新和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各个环节。技术市场起到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一个国家创新质量、水平和潜力的重要体现。
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技术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得益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是科技和经济两大领域开展体制创新的共同成果。
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维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肯定了技术的商品属性。1984年,国务院做出了“加大技术成果商品化,开放技术市场”的决定,并由原国家科委牵头有关工作。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把“开拓技术市场,实行科技成果商品化”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将我国技术市场向规范的发展道路引导。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市场环境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我国技术市场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主要体现在:技术市场制度体系逐步调整和完善,技术市场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技术市场成交总额每年的增长幅度超过15%;技术市场的容量和活跃程度不断扩大,技术市场的交易手段不断升级、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技术市场的交易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技术市场交易已从单一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不断向工程设备、技术投融资、企业并购等多样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科技企业产权、科技成果投资、风险投资等构成的技术产权交易发展尤为迅速。
技术市场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和创新驱动的战略对进一步发挥技术市场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我国科技投入不断增长,科技成果的数量迅速增加,但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远远落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以上。我国技术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滞后于其他生产要素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技术市场的信息集散、配置资源、价格发现和交易规范四大功能未能充分实现,影响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日益增长的公共科技财政投入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市场化程度低,许多科研成果技术可行而经济不可行较为突出,没有形成现实生产力。公共财政投入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问题日益突出,低水平重复、“场外循环”、“广种薄收”、“只开花不结果”和“种而不收”等现象导致技术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
第二,政府对技术市场的统筹和监管出现严重缺位。1998年之后,科技部撤消了科技成果管理司,弱化了技术市场统筹、管理和体系建设。强调技术市场的市场化运作,但规范和布局不够;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但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不足。1998年之后,技术市场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现象;大部分技术交易机构都是单打独斗闯荡市场,而很难形成互动,甚至无序现象突出;技术市场过度自由化所带来的技术安全、危机管理和信用体系也存在重大隐患。
第三,我国目前没有建立科技咨询、科技评估和技术经纪人制度和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正是由于国内管理和人才的缺乏,国际的评估机构在我国相当活跃。我国技术市场的价格很多都是国外评估机构在评估操作,从我国的技术市场向国外或外资企业输出技术的增势显著。在没有自主价格评估体系和没有管制规则的情况下,仅靠规模扩大解决不了国内的大幅度科技成果转化,或可能造成智力资源的廉价流失。
第四,许多地方的政策设计中,把技术市场过度按照商品市场的架构进行处理;在系统设计上对技术要素流通的特殊性、复杂性考虑不足,影响了技术市场作用的发挥。专业化服务程度较低,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高素质技术经营人员稀缺,技术市场中的资质评审机构严重不足,技术市场中相关法制法规不够健全、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力度薄弱等问题仍待于改变。
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是创新驱动发展的软实力
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不是简单地鼓励科学家办企业,实践证明仅有技术能力而缺乏经营管理能力是难以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仅通过简单的买卖关系即可完成转化,从技术到实现市场价值还有大量的后续创新和全方位的要素介入。
创新是从创意到实现价值的全过程。传统的创新活动,是从高端向低端的渐进式转移,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再从应用到推广。这种宝塔式纵向串联的发展过程速度相对较慢,使知识创造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形成阶梯或鸿沟。科技与经济结合追求高价值的成功,创新活动注重研发链(基础、技术、推广)、产业链(产品、小试、中试、产业)和市场链(商品、流通、销售、服务)的衔接,瞄准市场,系统集成,以实现“立竿见影”。创新链全方位链接的特点使每个创新环节上都有盈利点,在互动的信息高速公路上实现知识共享、加工、创造发明,而且突破了传统的空间与时间的限制,以及组织管理方式和方法。
创新服务往往代表创新活动整体优化配置的协调水平,是创新综合实力的体现。创新服务主要任务是搭建共性技术和基础条件的平台,包括信息与数据共享、仪器设备保障、试验基地、技术市场、专利维护、人才培养、融资等,目的是疏通各个创新环节,提高创新效率,为科技与经济之间搭建桥梁。作为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创新服务成为政府支持创新的重点方向,成为地方、行业发展的基础能力,其道理类似于:只要把水位提得足够的高,就会有成千上万的“鲤鱼跳过龙门”,实现创新的梦想。
实现市场配置创新资源,技术市场则是疏通的纽带,并活跃于创新服务体系的各个环节上。国际上发达国家的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硅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业策划书”的创新服务模式;以色列的创新服务渗透到各类研究机构,从发掘研究成功的市场化前景,到梯级开发、风投和企业介入,形成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体系;韩国和日本的共性技术组合创新,成果普惠于企业,使一些产业整体实力迅速抬升。
技术市场作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和要素流通体系,带动创新服务能力的全面提高,促进了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科技与经济的发展方式和发展速度,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打造适应于时代要求的创新服务体系,应体现以下几方面功能:
第一,与发达国家同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创新驱动软环境。在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历史性机遇期,体现了知识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第二,改变了我国的科技投入—产出结构,将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把各种创新要素在创新服务体系上集成。
第三,促进和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与发达国家研发经费与在技术市场上形成的产出之比为1∶5到1∶10相比,中国目前仅为1∶0.7,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潜力。
第四,推动创新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如社团、中介机构等,利用云技术等先进手段,提高国家整体的创新水平和竞争能力。
第五,以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我国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经济建设已进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打造产业升级版的关键时期。科技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将有效地发挥创新驱动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统筹、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和创新服务体系,就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快完善技术市场宏观调控体系,加强政府对技术市场的引导、规范和激励技术转移的政策。关注创新价值链上最薄弱的环节,引导和激励各类主体开展创新合作和技术转移,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中介,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加快完善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环境,进一步整合规范技术市场。加快推进技术市场监督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和稳定技术市场管理队伍,建立科技、财政、税务和金融等多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对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顶层设计,整合目前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的存量资源,建立现代化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技术价值评估和技术经纪人的人才制度,鼓励社会参与。
第四,有选择地开展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体制和机制上实现改革与突破。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以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调动区内和区外各类资源,在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做出示范。
(作者单位:国务院参事室、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