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30日 星期一
全国首例分期纳税实征操作完成

    科技日报讯 (记者胡左 于一)6月27日,随着鄂尔多斯海关第26张海关税单打印完毕,1.02亿元的增值税税款顺利进入了中央金库,全国范围内首次分期纳税实征操作宣告完成。

    据介绍,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缴纳政策(简称“分期纳税”),是国家对承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的显示面板项目企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负责具体落实。享受分期纳税政策的企业需一次性申报所需全部进口关键新设备清单,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期限内,分期缴纳上述设备的进口环节增值税,6年内依次缴纳应税总额的0%、20%、20%、20%、20%、20%。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范围内首批适用此项政策的8家企业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分期纳税企业。该公司为第5.5代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面板(AM-OLED)项目所进口的生产设备,尚未缴纳的20亿元进口环节增值税,从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实行分期纳税,即在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暂不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在2014年5月至2019年4月的期限内,于每季度的最后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海关至少缴纳1亿元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

    鉴于分期纳税在全国范围内属前沿业务,无先例可循,作为全国第一家办理分期纳税实征业务的鄂尔多斯海关,为短时间内快速提升一线关员对平板显示器制造设备的专业知识,确保税款计核的精确性,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关企座谈会、8次行业专家远程咨询、3次业务专家讲座,并成立了业务研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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