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观察家
两院院士大会传出消息,新修的章程已获通过,丰富了院士提名和退出规则。章程改了,舆论今后能不能放心?我看难。
媒体都谈“院士制度改革”,但“院士制度”是个极为模糊的词。依我看,这个词真正指代的是“涉及‘院士’概念的不端行为”,譬如科研经费分配不公、权力部门追捧院士、权势人物贿选院士等嫌疑。
以上嫌疑(有多少实例且不论)不是两院能管住的。比如,去年媒体质疑的“院士不退休”问题——不论合理与否,这是院士供职单位和国务院人事部门的责任,跟两院怎么改章程完全不沾边。
据说英国足球队有个教条:“如果你不知道向哪里踢,就向对方球门开大脚。”“院士制度”这个大而无当的词,已经成了开大脚的方向。不少纵论院士制度改革的,甚至没搞清院士“退出”与“退休”的区别。
我认为,社会给院士的待遇太高是事实,但这是社会的问题。首先该受到责备的是权力滥用、民众盲目和媒体媚俗,谁让你们不分青红皂白,就给院士献花、“点赞”来着。
权力和民众的责任,此篇且不论,先说媒体的短处——有些媒体对院士的态度是分裂的,既“爱之深”,又“责之切”,实际是激情过剩,理念幼稚。
这类媒体爱起院士来,非把院士捧成圣贤。本来专家于媒体不过是信息的提供者,但媒体却热衷于报道院士的求真情怀、超前眼光、人生感悟等等,实质是迎合无见识者对院士的迷信。
一旦害怕起学术不端来,这些媒体又纷纷感叹:“院士制度”糟透了!却不给“院士制度”一个定义。我坚持认为,射击没靶子,等于扫射所有人。查明哪位院士不端,我们骂他便是,没必要一蒿打翻一船客。论断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即使是院士这样被过度追捧的群体),要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避免误伤。
我的记忆中,近五年来,每年都有院士涉嫌不端,但经两院调查确认的必须“摘院士帽”的事件,目前还没有一起。张曙光“贿选”倒是天下尽知了,但他没当上院士。院士道德水准的高下,我们应该基于事实来讨论,不然跟道听途说也没什么两样。化验拍片都没做,就宣布是癌症晚期,医生能这么干吗?
“不点名,不分析,不担责”的批判,对不端者毫无杀伤力,只能让大家对所有戴院士帽的人减少信任。就算院士这个群体里只有一个好人,“扫射式舆论监督”也是对这个人的不公。
惟愿今后的舆论监督者,少来点泛泛而谈,多来点真名实姓,少来点脱靶扫射,多来点精准狙击,社会风气幸甚!学术生态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