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过期食品成监管重点
本报记者 卢素仙 实习生 杜侨雪

    ■味食创鲜

    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小麦粉等11类食品监督抽查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了小麦粉、糖果制品、果冻、葡萄酒及果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食用卡拉胶)等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

    抽检数据结果表明,小麦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炼乳、奶油、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样品未发现不合格;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糖果、果冻等食品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目;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此,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表示,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他说:“今后将对微小企业的业主信息、食品种类、销售区域信息进行登记,上述信息的监管将全面覆盖,治理意见将下发,并进行常态化公布。”

    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对餐饮服务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样品达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率为6.56%。抽检范围涵盖了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并突出对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的抽查。

    结果显示,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另外,针对引起社会关注的过期食品销售问题,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称,过期食品销售的监管问题一直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重点。解决此问题主要有四个举措:一是监督食品经营者自清自查;二是要设立专区来保存过期食品,严格保证监管;三是打击擅自处置过期食品、修改食品保质期以及更换过期食品包装的非法营业者,并对其进行吊销营业证和列入黑名单的处罚;四是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鼓励群众投诉,完善投诉制度,并对群众举报予以及时有效的回应。

    据悉,对此次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餐饮单位,各地已按照总局部署要求及时处置,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主要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严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继续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开展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夏秋等重点时段、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的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行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等。张靖表示,总局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强化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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