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烟盒警示 图片比文字更有效

    文·本报记者 李 禾

    ■将新闻进行到底

    日前,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发表《中国烟盒健康警示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认为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其健康警示当中引进图片警示内容,“纯文字中文健康警示效果很差”。

    烟草制品包装采用健康图形警示,被认为是最经济、最便捷、最有效的告知烟草危害措施,也是鼓励吸烟者戒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吸烟者总数超过3亿人,占全球吸烟者总数近三分之一;13—18岁青少年吸烟率为12%,约1500万人;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暴露率达72.4%。烟草使用是我国首位死因,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

    ——新闻调查——

    烟盒警示仅达最低要求

    中华、黄山、熊猫、牡丹……我国的烟草制品的名称基本都是名山大川、国宝、名贵花卉等,显得很“高端大气”,而且烟盒也很上档次,纸张细腻印刷精美,“吸烟有害健康”寥寥数字,与国外烟盒上的“烂牙”、“黑肺”等图片大不一样。而我国出口国外的烟盒上, 也同样印有如此让人恶心或恐惧的疾病图片。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实施准则要求加强烟盒健康警示,警示宜占据烟盒前后两面至少50%的面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很多国家的烟草产品危害图片健康警示,包括肺癌、心脏病、肺气肿等具体危害,从而提高警示内容的冲击力,引起使用者的情绪反应。我国2003年签署《公约》,承诺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烟草使用。

    但《中国烟盒健康警示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指出,我国烟盒上的健康“标示不大”,仅占烟盒正面和背面的30%面积,仅达《公约》最低要求。警示的背景颜色与烟盒相同,从图形上看与烟盒设计没有明显区别,警示字体过小;“不在烟盒上部”,没有采用图形方式,纯文字;只使用了3条警示信息,没有提供有关吸烟导致的具体疾病信息,没有提到吸烟成瘾性,也没有二手烟危害的相关信息,没有提供戒烟建议。

    ——核心关注——

    烟盒警示未起到足够警示教育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博士说,调查发现,我国2008年10月开始在烟盒包装使用的文字健康警示并不显眼,也没有因此增加吸烟者戒烟意愿和行为。中国疾控中心2010年开展的另一项成人烟草调查也显示,我国烟盒健康警示没有起到足够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ITC中国项目在国内7城市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三的吸烟者不知道吸烟可导致中风;几乎一半的吸烟者不知道吸烟可导致冠心病。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按照《公约》要求,在烟盒正面(40%)和背面(60%)使用了图形健康警示。调查发现,马来西亚的男性吸烟者经常注意到健康警示的比例由51%上升到66%,而我国则从42%上升到47%;男性吸烟者报告警示使其在很大程度上考虑戒烟的比例,马来西亚由6%上升到20%,我国则从3%上升到5%;过去一个月内男性吸烟者因健康警示至少一次放弃吸烟比例,马来西亚由23%上升到56%,我国则从15%上升到20%。

    毛里求斯在2009年启用了一套总共8个图形警示,内容包括多幅生动的口腔癌图片,其72%的吸烟者认为,这些警示让他们感到“有些警觉”或“非常警觉”;62%的吸烟者表示新的图形警示“非常可信”或“很可信”。毛里求斯吸烟者还认为,图形警示会激发“不愉快”等感觉,但仍然认为其是可信的。

    与之相比,调查发现,我国76%的吸烟者认为我国烟盒上的纯文字警示既不会引起愉悦也不会引起反感的情绪反应。当被问道该健康警示是否让他们感到害怕时,74%的吸烟者称“完全不害怕”;仅10%的吸烟者觉得这些警示“非常可信”,45%的吸烟者表示这些警示“有点可信”或“完全不可信”。

    调查还发现,吸烟者最常注意到的吸烟危害信息途径依此是烟盒(795)、电视(70%)、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站点(61%)。

    ——专家观点——

    多国实践表明 图形警示为最有效手段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博士说,烟草使用是导致肺疾患的主要因素,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患、心血管疾病、肺癌等恶性肿瘤。如果目前烟草流行趋势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话,到2020年,我国每年将有200万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到2030年,我国男性总死因中的三分之一将归因于吸烟。

    “多国实践表明,烟草制品包装上的健康警示,特别是醒目的图形方式健康警示,是鼓励吸烟者戒烟的最有效手段。特别在我国,历来有用烟送礼,相互敬烟的不好习俗,在烟盒包装上实行警示图片宣传烟草的真正危害,是减少烟草使用最直接、最有效的警示方式。”王宇说,与烟草相关的慢性疾病不但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幸福,还将迅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负担。烟草经济不足以抵扣其健康损失。

    文字警示信息不明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在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的“图形警示上烟包刻不容缓”信息交流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说,烟草企业违背《公约》相关原则,坚持不在烟草制品外包装上印制明显的警示图片,未能将完整、详尽的警示信息明示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投诉与法律事务部郎丹柯主任说,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人口普查结果,2010年我国15岁以上文盲人口为5419万人,文盲率为4.88%。文盲人口在我国仍占据相当的比例。现实中,烟草企业未在烟草制品外包装上印制明显的警示图片,且提示语的颜色背景与包装的整体颜色相近或形成渐变,字体颜色较淡且色差不明显,难以对吸烟者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实践中,在烟草包装上印制醒目的吸烟危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图片警示信息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强烈震撼,文字警示力量不足以提醒文盲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等潜在消费人群烟草制品的危害,已经侵害到他们的知情权。因此,在烟包上增加警示图片,会更直接、更清晰地将健康危害信息传达给消费者,对遏制拒绝烟草制品流行的效果要远大于文字警示语。

    邱宝昌等呼吁,相关部门应切实落实《公约》的相关规则和配套准则的内容,尽快修改对烟草制品包装的相关管理规定,警示图片上烟包亟待实行。

    ■延伸阅读

    世卫组织敦促中国使用大幅图形健康警示

    “吸烟有害健康”,是我国烟草广告和烟盒上很不起眼的警示语。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4月8日在京提出,这几个字几乎未起到警示作用,而在烟盒上印制图形警示才是鼓励吸烟者戒烟的有效方式。

    世卫组织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4月8日发布了一份新报告:《中国的烟盒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报告提出,全球研究显示,如果中国在烟盒上使用大幅图形健康警示,将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的认识,有助于降低吸烟率,从而拯救生命,有助于降低其不断加重的非传染性疾病负担。

    ITC项目主要调查员兼该报告共同作者方德智教授说,大幅图形警示显著提高烟盒警示标识的有效性,增强人们对卷烟风险的了解、认识和认知。这导致吸烟者有更大的动力戒烟,也打击非吸烟者开始吸烟的积极性。

    他说,中国有超过3亿名吸烟者,亟须推行证据显示有效的控烟政策。中国如果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修改现行健康警示,将提高人们对吸烟相关危害的认识,鼓励中国吸烟者戒烟。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呼吁,使用覆盖烟盒面积50%或以上的警示标识。公约缔约国通过的公约相关条款实施准则建议使用图形警示。中国于2005年批准了公约,该条约于2006年在中国生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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