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7日 星期四
把教育经费花到最需要的地方
——专访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
2月24日,广西南宁市民主路小学的孩子们在新学期升旗仪式上行队礼、唱国歌。
当日,广西南宁市中小学正式开学上课。经过近1个月的寒假,全市100多万中小学生重新走进校园,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新华社记者 周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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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报记者  杨靖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期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4.28%,实现了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4%目标。4%是怎么实现的?这笔数目不小的钱又是怎么用、怎么管的?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就这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实现4%:我国教育发展史上重要里程碑

    问:为实现4%,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期实现4%目标,资金投入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措施。为此,财政部会同教育部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逐级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比。4%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有体制下,只有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作明确规定,才能实现4%。因此,中央财政对地方,分省、分年度合理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各省财政对市县,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进行了合理分解,逐级落实。这是实现4%目标最为核心的举措。二是拓宽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2012年,来自这三大渠道的经费占9%,是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补充。三是建立了评价激励机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并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较好的,给予了奖励;对财政教育支出增幅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直接“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实现4%起到了重要作用。

    问:如何看待4%的实现?

    答:4%的实现,说明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一方面,我们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需要增加钱的地方还很多。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有2.6亿名在校学生和1500万名教师,加起来差不多是1个美国、2个俄罗斯、4个法国的人口规模。维持这么大规模教育的正常运转,需要持续稳定增长的财力保障。实现4%后,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超过2万亿元,总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万多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中,70%是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支出等刚性支出,而且4%中有的用于化解债务补历史欠账,有的用于军校、党校等非国民教育,有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等社会支出。另一方面,与实现“中国梦”,完成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相比,教育的薄弱环节还很多,差距还很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提高、两进入、一基本”的教育发展目标:“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同时,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等等。全面落实好这些目标和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需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4%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用好增量: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

    问:4%的钱都用到了哪里?

    答:4%成果来之不易。为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们把握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突出重点,用好增量,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问:保基本“保”的是什么?

    答:保基本,一“保”义务教育。从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来看,4%有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保”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从具体支出上来看,4%接近一半财力用于教师工资,占到47%;接近一半财力用于维持学校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占到49%。

    问:补短板“补”的是什么?

    答:从各级教育来看,主要“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近五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最快,年均增幅49%;其次是职业教育,平均每年增长26%。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240多个亿带动地方850多个亿,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入园率提前实现了2015年的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大力改善了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是“补”中西部。4%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中西部,财政教育投入5年翻了一番。

    问:促公平在教育投入上是怎么体现的?

    答:解决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问题、困难地区发展教育的问题,是教育的最大民生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全国2.6亿各级各类教育学生中,2/3享受免费教育政策,2/3享受各种资助政策。

    管好用好:构建教育经费管理的“高压线”

    问:每年2万多亿元,不是小数目。如何管好这笔钱?

    答:实现4%,是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新起点,也是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的新起点。2013年,是4%实现后的第一年,也是教育部确定的“教育经费管理年”。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 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就加强经费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专门召开了“教育经费管理年”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典型经验。同时,为了把有限的教育资金用在“刀刃”上,我们和财政部门一起,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度建设上,统筹完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确保经费使用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在经费开支上,重点抓好开源节流,厉行勤俭节约,确保把有限的教育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在强化监管上,重点抓好信息公开,推行“阳光财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透明。

    问:近年来,在教育财务制度建设方面,教育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答: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前提。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教育经费总量不断增加,教育财务工作主动适应变化,统筹完善了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财务制度体系。第一,预算制度逐步完善。“大收大支”、“两上两下”,预算管理更加完整、准确和民主,不再是预算部门的“一言堂”;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用钱更加严格,该是教育的钱,一分也跑不了;公开招标、政府集中采购,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更加规范,学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第二,行业制度及时修订。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我们修订颁布了新的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一所学校一本帐”,自主使用、自我监督,新制度使学校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学校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第三,专项制度陆续出台。国家近几年实施的每一个教育重大项目,推出的每一项学生资助政策,都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这些专项资金,怎么安排、怎么拨付,用到哪里、用来干啥,谁来管、怎么管,一开始就定好了规矩,做到专款专用。财政教育资金究竟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终端在地方、在学校。各地和各级学校认真落实、细化国家行业和专项制度,普遍建立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行“校财局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预算示范县活动,不断规范了基层的教育财经行为,提升了管理水平。可以说,2万多亿财政性教育经费,像血液一样在这些制度的血管里,被及时、方便、安全地用到需要它的地方。

    巩固成果:当前教育财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问:如何巩固4%成果?

    答:当前加大财政教育投入,首要的任务就是巩固好4%成果,有五个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好:第一,4%这一底线要守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反映政府教育投入的关键指标,是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评价各国的重要指标,而且定期发布。从1994年开始,我国每年也定期公布这一指标,全社会高度关注。教育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这一比例“应当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教育支出占比“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二,法定增长要依法落实。教育法对“三个增长”有明确的规定,即“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落实,要从年初预算入手,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第三,新开辟的投入渠道要有渠有水。这几年新开辟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等经费来源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形成长效机制,不能有渠无水。第四,教育财政拨款要有基本标准。目前,义务教育、普通本科及以上教育已经建立了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今后,我们将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推动各地制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第五,对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我们正在研究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月报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的作用,督促各省建立到地(市、县)的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另一方面,还将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投入定期督导制度。每年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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