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3日 星期四
国资委:探索建立央企经济增加值激励约束机制

    ■播报

    国务院国资委20日发布《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根据经济效益状况、经济增加值贡献大小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薪酬考核办法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要以管理团队、核心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积极探索与经济增加值紧密挂钩的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

    《通知》说,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是价值管理的基本动力,是完善责权利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重要方向;与经济增加值紧密挂钩的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留住关键人才、更加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增加值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被称为企业为出资人创造的“真正的利润”。国资委16日发布的《国资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增加值考核力度,并根据创造的“真正的利润”论功行赏;“对损毁价值的,将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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