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业界探讨教科书选文付费如何落到实处

    科技日报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操秀英)出版社不及时支付报酬该怎样处理、对于此前使用作品但未支付稿酬的历史遗留问题又如何解决……在今天召开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对该办法的落实提出具体建议。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表示,该办法虽明确教科书汇编者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执行起来或有难度,应考虑增加相应的行政保护措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副研究员周林则认为,目前的稿酬标准偏低,或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对于已使用但未支付报酬的遗留问题,专家们希望,国家版权局能根据该办法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

    据了解,《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教科书选用文章要按千字300元向作者付酬,并在教科书出版发行存续期间,汇编者每年向著作权人支付一次报酬。此前,教材使用作品由于一直没有付酬标准,大多数作者在作品被教科书选用后并没有获得稿酬,这一规定的颁布意味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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