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周仕敏)为进一步加强广西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团体,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桂发〔2010〕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
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以下简称“卓越学者”)是入选自治区教育厅设置的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的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从2013年到2020年,本计划力争累计吸引和培养卓越学者80名,建设80个以卓越学者为核心、中青年科研骨干为中坚力量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办法》提出,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应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从事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和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应用性研究;研究方向属于广西优势特色学科,或对广西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设岗向服务于广西优先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10个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领域的岗位倾斜,向高校重点学科和其他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倾斜。
计划明确规定,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6人以上,其中核心成员(4人左右)应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团队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卓越学者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承担的研究工作。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应具备支持设岗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卓越学者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一般每2年组织申报一次,每个团队每轮资助期限为3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合计自然科学类120万元、人文社科类6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获资助的创新团队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办法》提出,卓越学者应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相当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工程项目,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取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卓越学者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广西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在职人员或引进的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卓越学者及其创新团队实行聘期目标管理。由团队所在高校分别与卓越学者及其创新团队成员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目标任务书,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