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排放不达标车辆 在赣无法领“身份证”

    据新华社讯 日前,江西环保、公安等部门出台措施,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转入江西。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江西一些城市已对排放标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黄标车”和“无标车”实行限行措施。为严把外省车辆转入江西的环保“入口关”,江西要求外省车辆转入本省登记注册之前,必须先经环保部门查验并出具车辆排放标准凭证,再由设区市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此外,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江西还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予检验。江西还拟出台“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等措施,鼓励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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