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中科院:探索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本报记者 李大庆

    改革发展新景象 本报记者 李大庆

    “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一个曾经在中国科技界被追逐的“明星”,如今却有些落魄了。

    十几年前,SCI论文在中国属稀缺品,一篇SCI论文在许多单位能换回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几乎相当于个人多半年甚至一年的工资;而去年一年,我国发表的SCI论文就已达19.1万篇,数量排在世界第二,占世界份额的12.08%。SCI论文在中国不仅不值钱了,而且成了人们诟病的对象。一位院士曾戏谑地说:SCI成了Stupid Chinese Idea(中国人愚蠢的想法)。

    SCI论文多了,肯定要比少了好,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科技的巨大进步。但如果今天,依然仅靠SCI论文的数量来评价科研工作,显然无法适应当前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科研评价体系急需改革。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和转化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等。并明确要求,开展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科技评价试点。

    一句话,就是要通过新的评价激励机制为中国科技发展增添新的驱动力。

    作为科技国家队的中国科学院又一次承担起了历史的责任,他们率先改革,义无反顾。

    中国科学院有着64年的历史,下属研究机构有100多家,既有基础研究类的研究所,也有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的研究所。以前,虽然说没有一个统一的科技评价系统,但能发表SCI论文几乎是中科院各研究所、研究人员均认可的高水平科研的评价标准。2012年,中科院党组把科研评价作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提出要建立重大成果产出导向评价体系。

    什么是重大成果?中科院党组认为,它一定是体现中科院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成果,包括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研究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成果转移转化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提出有重大影响的咨询建议,以及在引进和培养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效,在促进科教融合等体制机制方面有重大创新。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在一篇文章中以中科院曾取得的成果为例对上述几方面做过解释:首次发现中微子的第三种振荡模式和铁基高温超导的一系列重要突破就属于“解决了重大科学问题”;冯康先生独立创造的有限元方法、自主研制成功国际上第一台真空紫外激光角分辨光电子能谱仪就是“开辟新研究方向”;高性能T300碳纤维的成功研制和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煤制乙二醇技术可算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冻土路基筑路关键技术解决及综合示范、“曙光”及“深腾”系列高性能计算机研制成功可谓“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市场价值的盐酸安妥沙星创新药物上市属于“成果转移转化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将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区域,按照功能区组织中国地域开发格局的研究和建议,成为国家制定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重要研究基础,这可以算是“提出有重大影响的咨询建议”。

    重大成果产出导向评价的核心其实就是确立新的价值导向,摒弃数量评价和单纯的论文导向。从去年4月开始,代表不同领域的中科院下属单位数学院、广州地化所、水生所和长春光机所4个研究机构,率先进行评估试点。2013年,又有15个研究所参加了扩大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2个研究所的专家诊断评估,中科院共聘请了114名国内外专家参加现场评议,95%的专家来自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之外,其中,海外专家占64%。专家们对研究所的定位和每个重点领域方向均给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研究所如何改进管理提出了建议,达到了试点目的。长春光机所所长认为,评估结果指导性强;广州地化所所长指出,专家的建议很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参加评估工作的国内专家在建议中写到:“这种评估对研究所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值得推广。”

    2012年年底,中科院又开启了重大产出导向项目评估的探索,在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的策划和立项阶段,强化了同行专家和用户专家独立的咨询评议环节,设计了函评、会评和国家部门咨询评议三个阶段。其中,函评侧重小同行对科技内涵和质量的评议;会评侧重战略科技专家对项目的整体战略评估;国家部门咨询评议侧重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使研究工作更紧密与国家需求相衔接,防止重复布局,加强协同创新。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特别强调,中科院要通过改革研究所评价体系,推动人才评价、项目评价等各项评价的改革,探索和建立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评价体系,“我们要做科技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发挥好科技国家队的‘火车头’作用。”

    (科技日报北京11月4日电)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