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金红 杨玉华 周畅 吴俊
■第二看台
家长被迫“自愿”、校方收回扣、运营商多方分成、教育部门屡禁不止……校讯通原本作为学校和家长沟通的平台,为何变身“利益场”?记者在深圳、合肥等地调查发现,不少地方的校讯通涉嫌搭教育便车乱收费,市场乱象丛生,校讯通又该何去何从?
校讯通成“家长痛” 遭家长吐槽质疑
9月4日,深圳罗湖区东昌小学一位家长近万字的《“校讯通”十大罪状》投诉信,引发热议。学生家长认为,每个学年开学前,学校向家长发来“告家长的一封信”,指定家长购买哪家校讯通企业的产品,并指定了服务费价格,10元/月,一次性交费一学年100元。虽然信中写着“家长自愿购买”,然而,每天布置的作业都需经校讯通发送,家长只能被迫“自愿”购买,而且还不能选择校讯通企业、不能议价。
同样,今年4月18日,安徽省教育厅点名批评了18所违规办学的中小学,其中阜南县第一小学、第四小学因强制家长使用校讯通被点名,此外,凤阳县府城中心学校要求家长办理手机短信业务并每月收费10元,也由此引起部分家长强烈不满。
今年15岁的杨章(化名)就读于安徽省六安市的舒城三中,校讯通从绑定的手机号中每月自动扣除10元。杨章父亲表示:“平时做生意很忙,早出晚归,作业都是孩子自己完成,校讯通对我们的作用不大。但若孩子不办理的话,怕老师不高兴,最后还是办理了。”
记者了解到,校讯通系统具有学校通知、布置作业、成绩管理等功能。作为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有效平台,为何遭遇部分家长吐槽?
深圳有家长反映,深圳校讯通每周大概只收到两三条短信,一年却要交纳120元到200元。“现在沟通方式那么多,QQ、飞信、微信等功能都比单一的校讯通短信要强,还都是免费,为什么偏偏选择这种单一又收费的方式呢?”一位家长吐槽校讯通是“绑架家长”。
此外,也有家长质疑校讯通的收费标准,每月10元、15元、20元不等,这些标准从何而来,为何假期学生不在校还需交费,为什么由学校来要求和推荐家长使用,是否存在着学校因为利益原因而要求办理校讯通业务?
多方牟利勾勒“灰色地带”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校讯通平均要收取家长0.3元/条的通信费,每月向家长收取10元至15元。如果深圳在校、园学生以150万人计算,若都在使用校讯通、每人每年按120元计算,深圳家长每年要多出1.8亿元的教育负担。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校讯通从2007年开始推广至今已经有6年,在2011年8月29日,深圳市教育局曾对外发布《关于做好“校讯通”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校讯通进行了肯定。但是在2011年9月16日,深圳市教育局又下发了《关于撤销〈关于做好“校讯通”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强调各单位不得以之前的通知作为推广业务的依据。各单位严格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使用企业市场服务产品。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安徽、四川等地已将此类服务定性为变相乱收费进行查处。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约有157万幼儿园学生,404万小学生,213万初中生,129万高中生,10元每月的校讯通费用即便只有少数学生支付,一年下来所涉及的数额也十分可观。
“我们学校有2000多人,其中有一半左右办理了校讯通,每月收费10元。运营商每年会直接给学校5%的返利,一般在6000元左右。”安徽省一家民营寄宿制学校的校长向记者坦言,运营商校讯通服务会向各个学校推广,在这个过程中送礼、给回扣经常发生。
合肥市一名小学班主任表示,每学期学校会发300元至500元的回扣给老师,根据班级学生办理人数的多少浮动,一学期一次,“学校的回扣有多少就不确定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运营商的利润、中间代理人的回扣和给学校的回扣,最终承担这些的还是学生家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调查结果显示,校讯通服务商的运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其一是校讯通服务商与移动通信运营商合作,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直接扣话费的方式向家长收取通信费,所得的通信费,七成归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三成为校讯通服务商;另外一种则是家长直接将费用打入校讯通服务商账户,校讯通服务商再与移动通信运营商合作开通短信服务,一般情况下,校讯通服务商与移动通信运营商约定所得75%归校讯通服务商所有,25%归移动通信运营商。
一位不愿具名的运营商表示,与校讯通服务商之间属于合作关系,价格则是按照市场供需决定,“我们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倘若价位不合理,我们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也希望相关管理部门给予指导。”
校讯通该何去何从?
深圳市罗湖市场监管分局认为,校讯通运营商涉嫌教育乱收费和不正当竞争。学校推荐使用校讯通涉嫌违反了《反不当竞争法》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深圳律师梅春来认为,通过校讯通布置作业是学校的义务,不应该向家长收费。例如气象台、“三防办”发布天气预报、台风预警信息等,都不需要向接收短信的市民收费。此外,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也不应由家长来付费,学校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家长并不合理。
“家长吐槽校讯通问题的核心在于不能强制使用,学校更不能从中牟利。”深圳市教育局局长郭雨蓉说。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缪富国表示,“家校沟通平台不能成为运营商‘绑架’孩子的工具,更不能把学生们当成利润的增长点。既没有必要,也不是出于家长完全自愿,本质上就是强制消费行为。”
教育专家表示,既然这个平台能够实现良性的家校互动、有利于学生的培育,那就应当加大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把其列入公用经费的项目,这样家长方便,学校也轻松。此外,也有教育专家表示,应由一个独立于学校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来统一开展校讯通业务,任何学校不得参与校讯通类业务的推广和定制,不得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