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实习生 孙亚梅
■ 将新闻进行到底
题记
“休1上3、休3上6、休7上2、休1”,长假归来,相信大家对这段“口诀”还记忆犹新。今年中秋国庆20多天被“大卸八块”,好多人把这个日程安排唱为“哆咪咪啦西来哆”。
这种假期安排,当然有其理由,也有人力资源专家对工作效率的考量。但是复杂到让人称之为“纠结”“抓狂”的程度,我们自然会提问:是不是有更方便、合理的替代方案?
人山人海的“黄金周”,让很多度假的人感慨“累得慌”。高质量的假期,不应那么喧嚣和拥挤,而是在轻松自如之中,在风轻云淡里,让疲惫的身心松弛下来。
国庆长假终于休完了,但市民刘先生对这样的倒休方式并不觉得轻松。他向笔者讲诉了一件自己与儿子之间的事情。中秋节刚过的星期天晚上,刘先生在餐桌上无意间说了句:“明天是星期一了。”4岁的儿子就大吼道:“不对,明天是星期二,我今天都去幼儿园了!”刘先生无奈地表示,要给儿子解释清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是件很难的事。
的确,对于节假日的安排,很多人都表达过类似的困惑。
很多人问:为什么要靠调休来拼凑小长假,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度过一个自己喜欢的休闲假日?
——新闻缘起——
拼凑小长假,“绑架”双休日
中秋节从天津游玩回来的陈女士向笔者抱怨道:“这几天好难熬啊,又累又焦虑。”一直盼着放假的她,原以为经过中秋休整会精神抖擞地开始工作,但是假期后工作积累多了,自己又进入不了状态,反而更加心烦意乱。有心理学专家指出,在社会竞争愈加激烈的当下,长假期间的“松弛”和工作中“压力”间的反差愈发鲜明,两种状态的切换中,有些人会出现明显的不适,就是所谓的“假日综合征”。
另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如果同时休假,对于交通、旅游设施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一遇到节庆,铁路、公路、航空、水运,无不爆满。高速公路几成停车场,码头船只如同煮饺子。与此相对应的则是旅游景点的人群摩肩接踵、挥袂成雨。据《桂林日报》报道,中秋假期桂林13家公园景区共迎客31.2万人次。在长城上当了三年导游的赵小姐告诉笔者,旅游设施都是按照黄金周的标准建设的,节时很拥挤,平时空放着又很浪费。
双休日的设立本来是为了让人们在工作与休息间劳逸结合,精力充沛地投入到下一周的工作中。而我国自从1999年开始挪用双休日之后,越来越多的公众对此表示不满,过度挤占、挪用周末时间,打乱了人们日常工作和休息的节奏。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的蔡继明教授,在刚刚结束了一天的会议后,不无疲惫地说道:“背着抱着一边沉。假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集中的休假,就代表着与之相随的集中工作时间。而在国外挪动双休日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陈女士表示,虽然知道人会很多,但是不去又觉得辜负了来之不易的假日。同时她也感慨道:“人太多了,兴致越来越低。很多时候,去旅游只会猛拍照,就为了证明我曾经到过这里。”蔡继明对笔者表示,不论是1999年开始的黄金周制度,还是2008年推行的小长假制度,都是基于对旅游经济的考虑,实际上是用长假强迫百姓去旅游。而一个国家的节假日制度不能被旅游业所绑架,而更应从民众的切身利益来制定节假日。每一个假日政策的出台都要在一个比较大的平台上去多征求民众的意见,根据民众的意见做调整,这样可能更公平合理。
蔡继明也提出自己的设想,他建议取消这种挪用双休日拼凑小长假的方法,而采取一种自然形成的制度即长周末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该休就休,不要挪双休日;如遇周六周日,在相连的周一或周五补放即可。这样的话,就可以保证每周至少有两天的休息日。
——核心关注——
统一的“黄金周”,未必是高质量假期
“民众高质量的休假欲求更应诉诸于带薪休假,而不是黄金周式的公共旅游。”蔡继明说。
带薪休假是整个休假福利提高的一个标志。蔡继明教授说,带薪休假一方面能够满足人们休长假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带薪休假可以让每个人自主决定自己的假日。喜欢旅游的人,可以拿带薪假与公共节假日拼,拼出自己的黄金周,避免所有的人在同一时间出行,错开旅游高峰。
我们经常会和欧美日等国比较假日总量,感觉他们有很多的节假日,其实他们多的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带薪休假。欧盟要求所有成员国要保证每年最少4周的带薪休假,包括全职职工和非全职职工。事实上,不少国家的休假天数高于4周,芬兰的工薪阶层有6周的法定带薪休假。
我国于2007年12月14日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三条中表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此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蔡继明认为,我国现在的统一节假日为11天,处于适当水平,不宜再增加。
带薪休假也应建立在劳资双方相互协调的过程中。员工虽然有自由选择带薪休假的权利,但也应考虑单位的工作性质,以避免影响企业单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像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餐饮服务业,这些单位越是公众休息的时间,越是忙。蔡继明认为,这些单位确实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不能休的,一定要给予补偿。另外尽可能的选择其他的替代方法,因为带薪休假毕竟是写进《劳动法》的,是每一个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长期从事我国假日制度改革研究的蔡继明教授在提到这个问题时,也不无伤感地表示,现实的情况是带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实却很难。“实际上,政府从2008年推出了带薪休假的条例,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但今年三月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却没有再提,刚刚通过的《国民旅游休闲季纲要》也仅仅提到,‘在2020年带薪休假才能基本落实’。此消息一出,许多人都提出了疑问,为什么1995年写进《劳动法》的带薪休假制度,2008年国务院公布了落实执行条例,却要等到2020年才能基本落实呢?”
——专家建言——
最终方向还应落实带薪休假
去年曾有人做过相关的调查,结果显示能享受到这一待遇的“上班族”全国不足三成。
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为何如此之难?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当下劳资关系的失衡。从事化妆品销售的杨先生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说不能休假,但是每月的工作量,即使每天马不停蹄也有可能达不到。休息两天,任务完不成,没奖金,扣工资。谁还敢休假呀!” 刚刚就业的谢先生也表示,所有人都不休假,你一个人提出休假的话,在大家看来,就是你“不想干”了。曾有人做过调查,43.27%的人表示因为竞争压力大,会主动放弃休假。在我国绝大多数场合,由于劳方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很多人为了完成绩效、保住饭碗、获得升迁等都不敢轻言休假。
也有些从业人员维权意识淡薄,认为带薪休假并非多重要,是可有可无的事儿。“拿钱就要干活,只要工资、福利什么的可以,带薪休假基本上就不会考虑。”一位“85后”的私企经理说道。与此同时,她也表示,在笔者提问前并不知道私企也是有带薪休假的福利。当问到是否愿意去争取这一权利时,她摇了摇头,笑道:“有必要吗?”很多人表示,不会为此事和老板对簿公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少听闻有企业、单位会因违反这一制度而承担责任,受到惩罚。
而作为资方的企业,因为要付出资金成本,在推进带薪休假方面积极性也不高,一般不会主动提出。员工不提,企业也乐得“糊涂”。
长期的研究让蔡继明坚信,统一的休假形式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是解决假日问题的最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