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李禾)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公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从今年10月1日起,发布细颗粒物(PM2.5)等实时监测数据。
该负责人说,包头、鄂尔多斯、营口、丹东、盘锦、葫芦岛、泉州、莱芜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目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AQI指数等信息。
该负责人解释说,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有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据悉,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环保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经努力,山西、山东、陕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