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30日 星期一
北京机动车排污将加倍罚

    政策播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听取《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报告,与6月公开征集意见的草案相比,修改稿从96条增加至130条,新增或修改条数达57条。其中,首次提出使违法成本高于获利的原则。同时,个人如果两次以上违反露天烧烤、机动车排放等条款,都可能会受到加倍处罚,且取消加倍处罚的100万上限。 

    有关调整说明报告建议,将原“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达到80%”,调整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5%左右”。 

    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建东表示,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规划要求,从去年起,北京已停止使用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指标,空气质量目标已由原日均达标率考核改为年均浓度考评。北京《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规定,到2015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均比2010年下降15%。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