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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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简称“绿保”),其宗旨是利用商业保险体制分散风险,保障对受害人给予及时、充分赔偿,缓解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污染赔偿压力。
江苏省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造纸化学品丁苯胶乳为主的化工企业,作为无锡市第一批参保企业,2009年就参加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的是当时江阴市最高额度500万/年,当年保费是8.5万元。
江阴正邦公司副总经理方元说,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保是由于化工企业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法人的环境风险意识比较强。不过,方元也承认,如果不是保险公司主动给企业提供环境风险评估服务,接下来的几年,企业不会一直续保。
——新闻缘起——
治污减排,保险公司“钱老爷说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无锡分公司副总经理尤力人说,在企业投保前,保险公司会聘用专家团队,免费给企业做环境责任风险评估。专家团队还将出具规范的评估表,表上不但清楚写明企业容易发生环境污染的风险处,而且提出整改意见、标明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或给出建议保额。
“一般企业拿到评估表后,会根据专家团队提出的环境风险处和整改意见等进行整改,达到事先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的目的。”尤力人说,如果企业续保,保险公司还将每年都聘请专家,继续给企业做免费环境风险“体检”等。
江阴正邦公司在生产中会产生化工废气,原来的设计主要是通过冷凝和活性炭来吸收处理,但效果不理想。企业根据专家团队意见等,采用了蓄热式废气焚烧炉(RTO)设备,废气去除率达99%。
“上RTO设备花费了180万,一年运营成本40万元,不过彻底解决了废气问题。”江阴正邦公司财务主管徐伟东说,由于每年对环境风险进行“体检”和整改,这么多年来,企业一直没有出事,保费也在逐年下降,年递减10%。
——核心关注——
重在“事前防范”而非“事后理赔”
江阴市领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处理铝合金企业废水,其保额是100万元/年,第一年保费22000元。2012年,由于管道老化,一根管道发生泄漏,污染了一段小河道,修复河道加上给周边菜农补偿等费用,公司共花十万元。让公司董事长葛巍不满意的是,保险公司只赔付了5万元。
对参保企业“保费交得多赔得少”的不满,无锡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晓栋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着眼点不应放在事后理赔,而应放到事前风险防范上。“这也是无锡模式与其他地区最大的不同。”
“在污染事故发生前,把企业环境隐患消除掉,以保证企业不出事,这样才是企业、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的‘三赢’。”王晓栋说,无锡的目标是确保在“十二五”末,绿色保险在全市重污染行业和企业范围内实现“全覆盖”。
王晓栋说,无锡市从2009年开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来,参保企业从最初17家发展到目前1200多家。专家组为无锡市1800多家企业完成了风险评估服务,帮助企业排查出较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400多个,提出重要整改建议和意见3000多条。
“环保部门在没有增加行政成本情况下,多了一支队伍、一个角度来进行环境监管;对排污企业来说,借助外力降低了自己的环境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在提高自身社会形象同时,也成为一个新利润增长点。”无锡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高工利群说。
——专家建言——
提高技术含量,开展“全身体检”
目前,专家团队给企业做风险评估是简略版,仅对核心问题做评估,而不是无法做“全身体检”。有分析人士表示,这也成为“妨碍”绿色保险广泛推广的因素之一,就如人体健康体检一样,很多的企业期待更加细致的评估分析,更加全面的检测筛查,更加有预见性的专业风险防范服务。
原因出在费用上,尤力人说,如果能给企业提供更细致、全面、技术含量更高的环境风险评估,自然更好。但是,一个重要的现实因素是:专家评估费用的成本。
无锡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目前环责险还没有国家技术规范。无锡“边试边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与专家协商,按照评估企业年保费的10%支付评估费。“但那是2009年协商的,现在看来已经太少了。而且如今每年评估1400家企业,真正参保的只有1000家,评估了但不投保企业的专家评估费保险公司也是要出的,当然专家本人也会承担一部分,但这还是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负担。”尤力人说。
明确法律规定,推行强制保险
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举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讨论会上,环境保护部原总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建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第4条,要写入“实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产业、信贷、贸易、保险、证券等经济政策”。
“为什么要列出来保险?环保部正在启动编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办法,但这个办法没有法律依据,尽管有几个国务院文件的依据,但立法部门说不行。如果环保法里有保险两字,推行强制保险就有了法律依据。”杨朝飞说。
2013年1月,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但该《意见》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昆明市是国内首个对绿色保险进行“强制”的试点城市,昆明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李伟也期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纳入环保法。他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规章,其推进存在强制性不足,不参保企业得不到处罚;部分行业还没有企业环境风险划分标准,保险公司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存在保费标准难以确定问题;环境损害评估机构和方法还不健全,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理赔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李伟说,昆明市正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商合作,将环境风险较大企业是否投保与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清洁生产审核、上市环保核查等相“挂钩”。
抬高污染“成本”,提振参保动力
“如果汽车撞人后不要赔,可能交强险也不会有人买。”刘群说,目前,我国致污赔偿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惩罚力度较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违规成本较低,导致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意投保。加上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企业认为即使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主要由当地政府埋单,企业仅需承担较低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可,导致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刘群期待,能建立环境损害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制度体系,建立环境损害补偿基金制度,当发生责任不明污染源导致环境污染损害,或无法根据损害赔偿责任来确定侵害人赔偿责任情况时,可通过设立环境污染损害补偿基金来补偿受害人损失,并赋予补偿基金对真正责任人的追偿权。当发现真正侵权人时,再向责任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