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将获国家资助

    据新华社讯 (记者韩洁)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国家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资助。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日前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明确了相关资助政策。

    根据办法,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不过,办法明确,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不享受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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