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启动

    科技日报讯 (胡利娟)国家林业局近日已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同时,中央财政也下拨了第一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2亿元,以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

    据了解,此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时间为两年,涉及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等七省的865个国有林场、职工18万人、经营面积5859万亩,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的17.8%、24%、5.1%。2015年上半年将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国家林业局要求,改革试点要坚持“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的原则,在资金和政策上中央予以支持,对国有林场改革省级政府负总责,并将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

    同时,科学合理地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和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林木和各种形式的滥砍滥伐,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不流失、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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