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动车晚点”凸显履职乏力

    文·闫祥岭

    ■热点评说

    个别乘客强堵车门,竟然导致一列动车晚点半个多小时,近200名乘客不得不临时改签。发生在汉口火车站的这一幕让人难以置信。

    事件发生在停靠于火车站的动车上,车上车下必然有众多工作人员,包括乘警、车站民警。据报道,堵车门事件发生后,列车员、车站民警参与了劝阻处置。这说明,在场的工作人员对堵门行为的严重性和履职的必要性都有清醒认识。但是,半个多小时才“劝退”堵门者,时间显然太长了。试想,万一出现比这严重的事件,半个多小时内会发生什么?

    公交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人物品,搭乘者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法律有明文规定。任何漠视公共利益、违犯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应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

    为了等候同伴而堵列车门,导致列车晚点半个多小时,即使构不成犯罪,也已经明显违法。至于广大乘客以及铁路部门因此蒙受的损失究竟怎样衡量、由谁来负责,还需要详细考量。这些都不是批评教育所能了结的。

    个别人堵车门的行为竟然能让一列火车滞留半个多小时,相关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着实让人担忧。联想到此前多次出现乘客阻拦飞机导致航班晚点的现象,人们不禁要问,类似事件的处置何时能够硬起来、快起来,让广大无辜乘客少受些罪、少一些损失?

    飞驰的动车向来被视为交通运输业高速发展的标志之一,反映着国家建设的进步。然而不断发生的阻拦公共运输工具运行事件表明,管理并没有像运输工具一样“提速”。

    “软件”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硬件”效能的发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则能直接反映“软件”质量。如何避免阻滞列车、飞机正常运行事件,值得有关方面反省。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