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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片森林的价值到底是多少?是按照有关规定的“征地价格”还是“市场价格”,是不是要再包含由全社会买单的生态价值?一例涉外森林生态价值评估争议,将这一切摆到了桌面上。
一片绿地让千万人受益,“开发利用”同样让千万人受损。在交易中,他们是沉默的群体,但不等于生态效益的不存在。这起争议的处理结果是发人深思的:面对更高价格,日方选择了“节约”——减少占用林地面积。
一个经济学家曾深情回忆他当学生时上的经济学入门课:那简单的“价格—需求”曲线一下子就征服了自己,从此矢志不渝投身经济学研究。或许,这一节经济学入门课对当下也很有现实意义:保护生态,就把生态成本体现在各种交易价格中吧!
——新闻缘起——
我国首个涉外森林生态价值评估案例
我国在许多地方陆续发现日军侵华时遗弃的化学武器,化学武器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按照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应由日本方面承担责任尽快处理和销毁被遗弃的化学武器。处理和销毁工程涉及征占用大量林地,将严重破坏当地森林生态环境。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生态价值评估中心主任景谦平说,做为我国首个涉外森林生态价值评估案例,中日双方对此有过激烈争论,其中一个争论“焦点”是对工程征占用林地如何赔偿,特别是征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在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计算方面,日方坚持按我国国内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中方则坚持按市场评估的“公允价值”进行赔偿。“两者相差的就是林地被占用后生态环境损失的价值,经初步测算,两种方法相差上亿元人民币。”景谦平说,目前,国内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后,各级政府会主要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均不包括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费用。如林地补偿仅包括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普遍认为现行补偿标准太低,远不能弥补农民的经济损失。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力,并且考虑到国内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后,各级政府会以其他方式对林地占用进行补偿,但日遗化武销毁工程征占用林地后,日本政府不会再以其他方式对林地进行任何补偿。”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吴栋栋博士说,倘若日遗化武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成本按国内方式进行计算,势必导致国家财富流失,替日方承担了生态环境的损害和恢复费用。因此,必须坚持工程征占用林地按市场评估的“公允价值”进行赔偿。
最终,日方全盘接受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吴栋栋说,日方原计划要占地100多公顷。但根据市场公允价值的评估值,征占地生态环境成本巨大,补偿款项也较大,于是,日方决定采用新技术、优化建设项目设计,更新了施工技术,减少了林地占用,最后实际占用林地比原计划节约用地2/3还多,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征占,提高了利用率,减少了生态环境损害。
——核心关注——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无价,原料低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经济增长是建立在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上的,一些地区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环境、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瓶颈。
为何总有地方为GDP不惜牺牲环境?吴栋栋说,究其原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无价,原料低价”的扭曲认识,导致了在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价格远低于实际成本,并经常低估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并使得资源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触目惊心的资源浪费、损毁甚至耗竭。
根据经济学原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将产生边际机会成本,即边际生产(直接)成本、边际消耗(使用)成本和边际外部(环境)成本三者之和。如果价格低于边际机会成本,将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生态环境失去持续供给的能力;反之,如果价格高于边际机会成本,则将抑制生态资源消耗的需求,维持或恢复生态环境的持续供给能力。
“特别在一些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林木生长多年,但显得又矮又小,从林业资产方面核算,价值小;
但从生态服务价值来看,非常巨大,而且这些林木一旦被破坏,该区域就很可能发生水土流失、荒漠化等严重后果。”吴栋栋说,在市场主导下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人们在对生态系统的开发利用中往往只注重生态系统服务的直接使用价值,即市场价值,忽略其生态效益及其价值,即间接使用和非使用价值,因而在决策中常常不考虑经济活动中生态系统和生态服务的权重,缺少对生态系统的应有保护和投入。由于人们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巨大效益的不了解或忽视,使人们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着短期行为,导致了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造成损害,最终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福利减少,甚至停止提供。
吴栋栋强调,通过科学合理地评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价值,将其纳入开发成本中,依照成本控制原则,提高开发的成本,将影响开发的利润空间,开发者势必努力提高成本管理,通过开发的重新设计或更改,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目的,最终可实现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可持续发展。
在经济价值评估过程中,获得相关核算参数非常关键。景谦平说,在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评估过程中,一个主要的难题就是“生态资源环境数据难以获得”。
“目前,国内很多地区还没有开展生态监测,或生态监测系统不完善,难以提供相关的生态参数;在部分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拒绝提供相关数据;由于生态评估问题比较复杂,从不同部门得到的数据差异较大。”景谦平说,在我国首个涉外森林生态价值评估案例中,难以获得相关参数以及对参数的争议也是中日双方争论的焦点。
——解决方案——
建立生态价值评价标准,多渠道收集生态数据
2008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并公布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标准。规范了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数据源、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工作流程,建立了适用于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8个方面14个指标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生物多样性维护、农业防护、景观和游憩、社会效益8方面。
在数字林业建设方面,国家林业局发布了11项相关标准,即《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2部分: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标准》、《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3部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标准》、《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4部分:林业社会经济数据标准》等。
景谦平说,目前,全世界已有80个国家开展了各种自然资产评估。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起草单位之一。
“我们通过多渠道收集生态数据。在陕西省森林、湿地和沙漠资产及生态服务评估项目中,公司通过相关科技文献、现场调查获得一部分数据;还通过遥感手段,监测获得不同林地的温度、湿度、大气气溶胶等数据。”景谦平说,公司通过一个个生态评估案例,建立了相关数据库。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侯元兆介绍说,中林资产评估所做的“日遗化武”项目,是我国森林生态价值评估在国际上获得认可并实现交易的第一个项目,项目的生态资产分类比较准确;中林资产评估执行的陕西省森林、湿地和沙漠资产及生态服务评估项目,概念、分类等比较准确,获取数据的手段比较先进,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