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
宁夏连续推出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新华社讯 (记者邹欣媛)近年来,宁夏连续推出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宁夏近日决定,将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机制,其中单个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以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对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据自治区科技厅介绍,宁夏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对企业自筹资金开展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活动的,单个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其中,企业自主开展产品开发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开发的,以及企业获批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宁夏将按照企业的投入给予20%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相应补助标准提高到30%。

    为吸引和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宁夏对进驻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创业的团队、持有自主技术进行成果转化或直接商业化生产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即前5年由所在地政府提供实验室、中试用房及科研设备,后5年减半收取用房、设备等租赁费,也可由企业一次性或分期回购。

    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宁夏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建立一流的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平台。自2012年起,宁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企业技术中心改造实验室、购置和更新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并对已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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