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信“访”不信“法”,让谁难堪?
王建芳

    ■你说我说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专题调研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调研情况显示,影响广东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集中在信访、农村管理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金正佳称,基层干部将60%的精力花在信访维稳上,信“访”不信“法”的问题突出。(5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就,然而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却相对滞后,且不论法律体系完善程度如何,单是已有法律的执行力便不能让人满意,屡屡因为行政特权、执法疲软,人情大于法等问题而广遭诟病。导致法律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每况愈下,权益遭受侵犯,群众首先想到的不是诉诸法律,以求维权,而是选择信访这种相对“昂贵”的方式。这无疑是一种“舍近求远”的做法,但是人民群众却“乐此不疲”,如此信“访”不信“法”,到底难堪了谁?同时,它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能不发人深思。

    首先,我国部分法律制定粗糙,没有经过仔细推敲验证,也没有经过全国人大讨论,多数以国务院颁发“条例”的形式出台。因此,其实际效用、适用范围和可操作性大大降低,生活中发生的很多案例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条款来予以“对号入座”。此时,常常根据法官或者陪审团临时商议协定来判决,这难免导致判决结果受到主观因素、行政特权和人情执法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而造成不公正、不公平判决,进一步损害法律尊严和公信力。

    其次,权利敲诈、行政特权、人情执法等因素干扰执法效力。近期,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办案执法人员借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之便打劫、敲诈受害者的事件,数日前,一男子被谋杀,案件尚未侦破便要家属交付尸检费。此事件便是执法办案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打劫、敲诈的真实写照。案件尚未侦破是不争的事实,况且鉴定委托方是公安机关,家属本不该承担这笔费用。然而,强权之下,受害方只能被迫奉行“民不与官斗”。“敢怒不敢言”的他们为维权“舍近求远”,选择信“访”也就不难理解了。

    最后,基层干部身为百姓“父母官”,自然是应该以民生大计,人民利益为己任,“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与人民群众一条心,为群众谋福利。然而,新闻中的基层干部不仅没有做到以人民利益为己任,更没有做到为人民谋福祉。拿着人民“血汗钱”的他们,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时不但不施以援手,反而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精力,千方百计堵截上访,给群众的上访维权之路设置重重障碍,这同样难免让人心寒。

    盖因此,要打破民众信“访”不信“法”的尴尬局面,国家各级相关部门必须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急民之所急,坚持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己任,将这一信念贯彻落实到底,以“疏”换“堵”才是解决问题之根本。围追堵截、暴力维稳只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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