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宁夏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归集专题会议上获悉,银川市将撤销各县(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财政专户,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收缴县(市)参保居民的缴费及各级财政补贴,实行报账制管理、提前预拨基金等方法,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据了解,随着银川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医保政策的相继出台,医保待遇明显提升。今年2月起,银川市实行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分级经办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原来医疗保险县(市)级统筹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群众就医结算不方便以及政策待遇不均等问题。
但在具体执行当中,仍存在各县(市)医保基金财政专户至今尚未归集至市财政专户等问题,给医保基金统筹安排带来不便。为此,银川市决定,中央和自治区的财政补贴继续划给各县(市),由县(市)将财政补贴和参保居民的缴费一同上缴市级财政专户,按照报账制管理,6月1日起征收的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按照新的程序每月上缴一次。并按照提前预拨医保基金的办法,保证县(市)在支出的前提下,资金略有结余。
此外,银川市将调整职工医保基金征缴级次,全市参保职工缴纳的医保费通过税务征缴系统直接划入市职工医保财政专户。撤销各县(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财政专户,保留经办机构基金支出专户,只在银川市保留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两个市级收入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