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
督导评估:让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杨靖
4月23日,几名小学生在图书交换活动上展示自己的图书。
当日是“世界读书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开展图书交换活动,孩子们通过互换图书,交流读书体会,感受读书乐趣。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摄

    ■将新闻进行到底

    教育部多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座谈和专题研讨会,对均衡督导评估体系进行反复研讨。几年间,先后在全国31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试点研究,根据成果,出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如被检县在学生课业负担、择校、乱收费等方面存在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在审核认定过程中,采取限期整改、暂缓认定、一票否决等方式予以处理。”国家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近日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说。据悉,教育部已将今年作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年,并于5月份在江苏正式启动。

    “摸底”312个县 制定督导评估办法

    据悉,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部署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印发后,各地陆续拉开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序幕。

    “目前建立起来的督导评估机制,主要依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何秀超解释说,“为制定这个办法,我们在2010年开始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的研究工作,组织多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原则、内容、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进行研究论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全国3000多个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了模拟运算,对评估系统进行检验。”据了解,教育部曾多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座谈和专题研讨会,对均衡督导评估体系进行反复研讨。几年间,先后在全国31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试点研究,根据成果,出台了这个办法。

    “通过督导评估机制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事实上,《暂行办法》中,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根据《暂行办法》,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是指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督导评估认定。“设立这一前提门槛的意图有两个,一是以督导评估机制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二是反对低水平均衡,也就是反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均不达标或达标水平很低情况下的没有差异。”何秀超说。

    “两项内容是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何秀超特别介绍说:“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根据《暂行办法》,其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何秀超说,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则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设置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设立两方面的内容,既评估结果,也评估工作,不仅可以把好质量关,也可以通过督导评估机制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他特别强调说。

    公众满意度: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这次督导评估体系最大的创新就是体现公众的参与性。”何秀超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国家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也是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据了解,此次制定的均衡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特别将公众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意在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得评估的结果能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也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身边的每一所学校。

    何秀超表示,公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级督导评估组组织开展,也可由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在实地督导检查中,也将开展教育满意度测评。调查对象包括当地社会各界人士,以学生家长为主。调查方式通过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据悉,与此同时,这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将更加强调开放性。鉴于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背景不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策略不同,这次的均衡督导评估体系在指标和标准两个方面作了更加开放性的设计。在指标方面,既规定了国家的统一指标,又给地方留出空间,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适量增加指标;在标准方面,国家提出了面向全国范围的最低标准,同时也允许地方根据实际,确定更高的评估标准。

    强化制度建设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更好地体现‘以评促建’的原则,按照《暂行办法》,已规定拟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和奖惩制度。”何秀超说。

    何秀超表示, 建立监测制度的目的是服务推进工作、服务政策决策、服务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将遵循全覆盖、齐参与、常态化、易操作的原则进行,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监测机制,对全国所有县级单位的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对未达标的县给予指导,对已达标的县进行复查,以动态掌握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的进程,同时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监测内容在起步阶段将主要以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及县域内校际间均衡状况为主,并逐步扩大到均衡督导评估体系中的所有指标。监测数据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主,由各县开始建立,经市、省核对后由省级报我办,实现四级共享。

    “根据办法的规定,对已公布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级单位还将进行复查。”何秀超表示,复查工作主要依靠监测结论进行,同时国家在评估认定时,也可对部分存在薄弱环节的县提出复查要求。对认定后发现连续两年出现滑坡的县指出问题,要求整改,除特殊情况外,对认定后发现连续三年出现滑坡的县,则撤销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

    与此同时,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为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将对本行政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给予表彰和奖励。“目前,一些地方已建立了表彰和奖励机制,并安排了专项资金。”何秀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层面也要建立相应制度,以更好地起到鼓励推动、引导示范作用。“督导评估认定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停止对该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他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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