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
给高科技创业失败者一条“生路”
于永信

    高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等特点,特别是高风险的特点尤为突出。据统计,百万个创新想法付诸实施后,成功上市的只有6个,接受风险投资的公司成功率只有10%。即使在世界上创业环境最好的美国硅谷,新开办的高科技企业业绩平平、亏损甚至颗粒无收的企业也占到了60%。

    创业失败,往往意味着创业者社会形象、经济状况等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创业者的激情和动力,进而影响到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

    我国对宽容失败社会环境的营造高度重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强调,要把宽容失败作为一种精神并大力倡导;《科学技术进步法》从法律角度要求营造宽容失败、鼓励探索的社会环境。因此,急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宽容失败的社会大环境。

    要树立高科技创业失败者也是英雄的社会理念。美国硅谷有一句名言:失败并不可耻。正是这样一种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氛围,才是硅谷高科技产业得以蓬勃发展的“秘密”。高科技创业,要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一个从小试、中试再到产业化不断创新、不断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伴随风险,有成功也有失败,这是科技发展自身的基本规律之一。高科技创业者能拿出个人积蓄,或从风险投资机构争取来资金大胆创业,即使失败了,也充分体现出创业者过人的胆识和义无反顾的精神,证明他已然是英雄。当然,说高科技创业失败者也是英雄,并不是纵容失败、鼓励失败,而是呼吁全社会在赞美、奖励成功者的同时,也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失败和失败者,能够继续给予失败者以支持,从而鼓励更多的人放心地投入到创新创业的大潮中。

    要建立宽容高科技创业失败者的社会机制。创业失败后,创业者心中最强烈的愿望就是如何保证自己特别是家人体面地生活。创业之初的激情,创业过程中的经费追加,导致创业者往往会把全部积蓄都投到项目上,甚至背上一身债务,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有时根本无法保证。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考虑建立高科技创业失败者优先救助制度,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待遇,帮助解决面临的现实生活困难。另一方面,由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创业风险补偿,如高科技创业失败,按企业项目持有人本人在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第一次实际现金出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从根本上解决创业者的生活困难问题。

    要制定出台鼓励高科技创业失败者再次创业的政策措施。失败是成功之母,在第一次创业失败的过程中,创业者会总结很多的经验和教训,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再次创业会有很大的帮助。各级政府应该对因高科技创业失败而处于失业状态的创业者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在新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特长。对那些立志重新创业的,要具体分析第一次创业失败的原因,对那些确实不是创业者本人原因而导致失败的,政府应该在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大胆地予以支持,以帮助他们重新实现创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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