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璐丹
围绕国家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民众的关注和讨论一直在持续。
对相关微博评论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主要反映两类观点:一类认为,如果监管不能及时跟进,用人单位容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干脆拒绝女性的情况;另一类则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譬如男女同假、给予招聘育龄女工企业一定奖励等。
虽然我们也知道,女性就业难题并不会随着上述《通知》的发布迎刃而解,但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变的决心。
作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的一种新举措,《通知》除了增加惩罚措施和畅通投诉渠道外,也提出了“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起诉。
回想2012年,我国首例招聘阶段性别歧视案——“曹菊(化名)诉北京市海淀区新巨人培训学校”招聘条件“仅限男性”,因无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不得不借名诉讼以“一般人格权纠纷”立案。
之后几年,经有关方面不断努力,终于在2018年12月12日终结了借名诉讼的尴尬历史,让数以亿计的女性求职者可以从中受益。
近年来全国两会上,女性代表为其职业困境发出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可见,社会各界对妇女权益,尤其是女性获得与男性平等就业机会权的关注与推动。
努力之下,改变正在发生。半个多世纪前提出的口号“妇女能顶半边天”,在今天愈发从共识走向现实,性别平等的观念也得到了极大普及与传播。
《2019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95后中,93.8%的男性认为男女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可以自由发展个人能力;96.9%的女性认为女人要外出工作,有自己的事业。
性别平等的传播,在慢慢改变大众对传统性别分工的认知,而这些95后的新生代人群,就是最好的佐证。
现如今,无论是科研一线还是田间地头,无论是工厂车间还是村居社区,到处都活跃着女性的身影,随处可见女性的创造。当越来越多的女性以实绩赢得尊重,我们发现,社会也悄然步入了“她时代”,千千万万个“她”在脱颖而出,绽放新时代女性的力量。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进程中,当代女性的就业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