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7日 星期三
山东建立国企重大决策失误责任倒查机制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将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责任追究,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设立信息公开平台,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

    “阳光国企”是山东国资监管的目标之一。实施意见要求,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要求国有企业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国资监管中重视各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重大关切。拓宽和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切实保障单位和个人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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