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笔者行走牧区,深感乡村振兴不能忽视牧区中的巾帼“她”力量。
“为了陪孩子上学,不得不住在镇里,草场上的活儿做不了,家也照顾不了”。这是牧区很多家庭面临的问题。女性一般在孩子上学之后无事可做,这样不仅浪费劳动力,还加大了家庭的生活开支。
事实上,在乡村振兴的时代大主题下,女性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随着牧区城镇化、生态保护和生产方式转变,越来越多的女性来到城镇工作或生活,同时仍然有大量女性留在牧区,因此,对于这两大类女性,需要采取针对性引导措施,发挥和激发女性独特优势和潜力,鼓励她们积极、多维度地参与到牧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中来。
我国绝大多数牧区处于少数民族聚集区,具有各自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而女性在传承传统方面凸显特有优势。因此对于已在城镇生活的女性牧民,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传承“能人”,开展特色手工艺品、民族刺绣、奶食品和民族服饰制作等针对性、精准性的培训,吸引有需求的女性参与进来,也可以让闲置的女性劳动力忙起来,有事可做,有钱可挣。
同时,还要采取创业培训、金融扶持(如小额信贷、简化贷款手续、税收减免等)、妇联引导等多方措施,鼓励有技术、有能力的女性积极创业,成为“带头人”,把民族的“美丽风景”转化成美丽经济,带动产业兴旺,拓宽增收渠道,共同致富,使民族文化和传统焕发新活力。
针对在牧区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女性,要结合女性的自身特点和在牧业生产的作用,提高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中女性比例,在牲畜养殖、牲畜保险和牧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多渠道、针对性的宣传、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女性在推进牧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另外,深入挖掘牧区有文化、有想法、有能力、擅管理的女性,鼓励她们积极参与到牧业生产经济管理中,联合更多牧户,通过合作社、自发合作、临时合作等多种灵活形式,共享草场、新技术等资源,既能够合理利用草场、减缓草场压力,也可以使家里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到其他产业中,增加家庭牧业收入,使草场美,环境好,家庭更幸福。
女性更具亲和力,因此在牧区文明乡风建设方面,更要发挥她们善于人际交往的独特作用,提高牧区女性干部比例,并利用文化活动和宣传(如内蒙古的“乌兰牧骑+”)、模范评选、“巾帼志愿者+”等措施,引导女性在尊老爱幼、传播道德礼仪、提高邻里和睦、改善牧区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正能量。
总之,要充分利用巾帼力量积极探索新途径,拓展乡村振兴的维度,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牧区乡村振兴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