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06日 星期五
江晓原教授和刘兵教授对谈
大数据时代:要安全要便利还是要隐私?
《数据与监控:信息安全的隐形之战》,[美]布鲁斯·施奈尔著,李先奇、黎秋玲译,金城出版社2018年1月第1版。

    许多人未经深思熟虑就接受了这样的原则:为了安全,我们需要牺牲一部分隐私。所以我们只能在安全和隐私之间寻求某种平衡。本书作者明确指出,这样的原则是错误的:“我们的目标不应是在安全和隐私之间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权衡,因为我们可以而且也应该坚持两者一致。”

    从《数据与监控:信息安全的隐形之战》一书开头介绍的有关技术来看,如今我们已经处在这样一种局面中:政府和公司都已经毫无疑问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掌握我们的大量隐私。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如果有坏人企图施害于某个公民,则在“大数据”时代坏人的施害成本已经大为下降,现在的防线只能指望政府的法制和公司的自律。

    就这个话题,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院长江晓原和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刘兵展开了对谈(详见中华读书报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合策划的“南腔北调”对话系列第165期)。

    江晓原表示,这几年“大数据”这个字眼早已脍炙人口,成为非常时髦的话头。在许多人的思维定式中,既然这已经是“大势所趋”,我们当然就应该尽力适应它,尽情享受它。

    隐私这个东西,受到侵犯会有什么后果呢?在许多情况下,侵犯隐私其实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直接后果,只是对受侵犯者的尊严的冒犯。所以如果悄悄地侵犯某个人的隐私,但既没有被此人发现,也没有被其他人知道,那就不会冒犯此人的尊严,也就有可能不产生直接的后果。今天的“大数据”,正是在上述情况下,大面积、大幅度地侵犯着公众的隐私,但却没有引起公众足够的注意。

    对此,刘兵表示理解并指出,除了大部分人对“大数据”趋之若鹜的追捧之外,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即对于隐私和隐私保护的的注重。因为隐私得不到保护而带来的新问题,也会越来越给人们带来困扰甚至灾难,因而更多地了解大数据给这方面带来的那些以前未曾深思的问题,显然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说安全并不必然意味着对隐私作出牺牲,那么便利几乎可以说必然意味着对隐私作出牺牲。我们与其准备接受在安全和隐私之间的权衡,不如准备好接受在便利和隐私之间的权衡。

    正如在本书第16章中,作者以“权衡”的说法部分地讨论这个问题时指出:“当我们感到害怕时,国会的监督将会更多地屈服于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权威……不管恐怖主义威胁有多大,最有效的解决方式仍然不是大规模监控,而是传统的警察和情报工作。”换句话说,解决反恐问题,并非只能以牺牲隐私作为代价,如果带来恐怖主义的更深层的问题不解决,牺牲隐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以集体安全的名义(比如反恐)要求个人牺牲隐私,往往演变成另一种恐怖主义行为,公众将处于尚未被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袭击于彼,却已经先被政府的恐怖活动(侵犯隐私)侵害于此的荒谬境地。本书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是发人深省的。

    不过,本书作者全力聚焦于“安全与隐私”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公众尚有若干选择权的“便利与隐私”方面的问题却着墨甚少。

    无可否认,不少人会因为某些便利而同意放弃隐私,一方面,是因为受到商家为追求利润而努力传播的追求物质性便利的舆论影响,在这种意义上,科技发展-大数据-便利,与隐私被侵犯,恰恰又是另一个科技负面效应的典型实例;另一方面,与对隐私的理解、重视程度,以及对隐私被侵犯而带来的问题和风险的认识程度相关。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只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所带来的诸多代价之一。只不过,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这也许是直接地涉及最广泛人群的代价。也许人类关于隐私的伦理确实会因此而带来调整和变化,不过也可以设想,这种因为“大数据”而带来的几乎所有的个人都无法抵抗的隐私侵犯,以及可以设想的相应的伦理倒退,最后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呢?还有没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呢?或者,这个最终的底线是在什么地方?再过上几百年,那时的人们又会如何评价我们今天的这种发展和伦理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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