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9日 星期五
浙大新规能否促进科学家更多注重科普
□ 王大鹏

    谈科论普

    近日,《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引发了热议,该《办法》把10万+的“爆款”文章等于一级学术期刊发文。细看各种评论,褒贬不一,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但是从科普的角度是否会有另外一番解读呢?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很多人都耳熟能详,但是这种力量“不仅取决于其本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广度和深度。”而科学家是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发现者、生产者、创建者,他们经常被认为是“第一发球员”。也就是说科学家是科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离开科学家的参与,科普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因为科学家处于科学研究的最前沿,在其所属的领域里游刃有余,所以同专门从事科学传播的机构和媒体相比,他们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科学知识在传播过程中出现差错,保证科学传播的正确性。科学家最了解最新的知识、最前沿的科学进展,而且他们最有资格告诉公众,解答国民最为关心的热点科学或相关社会问题,揭露伪科学。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科技创新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5月30日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的重要论断。这也要求科学家要积极地参与到科普中来,把他们掌握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等传播出去,从而让知识的力量真正发挥出来,让广大公众学科学、用科学。不过现实情况是:目前科学家对科普的参与还没有被纳入到绩效评价体系中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很多科学家没有把科普作为他们的优先事项。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科研成果的发表不应该是传播的终点,而应该成为传播的起点,甚至有调查显示有些科研人员也是通过大众媒体来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动态的。我们每年都会发布高被引学者和高被引论文名单,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每年发表的上百万篇论文中有很多是没有被引用的,它们只能在文献库中“束之高阁”、“无人问津”,更不要说普通公众去了解了。此外,相关的研究也表明被大众媒体报道的科研成果其引用率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这也算是科普反哺科研成果的一个案例吧。

    同时,我们也时常会看到或听到有公众对科学的一些误解和曲解,而科学家也会“两耳不闻窗外事”,“躲进小楼成一统”,长此以往,科学与社会和公众之间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而浙江大学出台的这个《办法》也应该被视为鼓励科学家参与科普的一种尝试。我们应该鼓励科学家通过大众媒体传播他们的科研成果,通过自身对科普的参与塑造公众对科学的理解、推动社会进步。

    再者,我们进入了科普的“后真相”时代。人们更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而非科学事实。这样谣言就更容易滋生,而对谣言的破除和抵制都需要科学和科学家的参与。比如,每月科学流言榜上榜名单的条目都能用科学研究的成果进行破解,而如果科学家能充分地利用大众媒体把他们的成果更早地传播出去,那么有些谣言可能就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和条件。这样我们才能“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

    有关科学家参与科普的调查显示科学家做科普的动力不足,或者说缺乏激励机制,那么这个《办法》的出台是不是也可以视为一种激励呢?当然,在欢迎和鼓励科学家积极通过大众媒体发表文章的同时,我们也要防止和杜绝空洞无物的文章,而是通过响应的措施让他们把自己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文章以科普的语言传播给广大公众。

    当然,要写出10万+的文章并不容易,就像王健林把“先挣它一个亿”作为自己的小目标一样,科学家们是否也尝试着把在大众媒体上将自己的成果以科普的语言发表出来作为一个小目标,先不要管是否能有10万+,至少科学家群体的一小步,会成为科普的一大步。

    (作者系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译有《美国电视上的科学》、《科学家传播能力指南》、《实验室法则》、《聚光灯下的明星科学家》等书。)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