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9日 星期五
开展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
□ 尹霖

    创新论坛

    “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是近年来在欧美兴起的创新理念,其目的是建立科学和社会各部门领域之间的有效合作,培养具有社会意识和责任感的科研人才;在研发和创新的整个过程中,将社会各方人员如研究人员、普通公众、决策者、企业、第三方组织等结合在一起,综合协调,使得科研和创新的过程和成果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价值观、需求和期望。近年来,国内学者也逐渐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

    科研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一方面,科学研究能够改变社会发展进程、促进社会进步;另一方面,社会也为科研提供了研究需求和研究环境。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建设战略性布局的前沿领域,成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关键词汇。然而,科学研究过程和成果使用怎样才能更加优化,更加贴近民众的需求,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科研与社会普通公众的距离相对较远,面向公众的科普化程度还不够。就基础理论研究而言,由于其研究成果不能迅速直接地转化为经济效益,且对受众的知识水平要求较高,因而导致公众对此类信息缺乏相关了解,参与度较低。但基础理论研究是科学发展的基础,可以为现实科学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为学科发展指明方向,在推动创新型研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加强针对基础理论研究的科普宣传,让普通公众理解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提升普通公众科学素养是社会命题。

    就应用型研究而言,它们往往能够快速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体现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如高铁、航天、汽车等。而且,应用型研究与普通公众利益切实相关,如生物医药、固体废弃物处理、人口发展研究等。在应用型研究中,普通公众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较为普遍,参与形式也比较多样,如进行民间科学发明、针对涉及到切身利益的科学研究开展询问、讨论,参与科学相关问题的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公众听证会等。

    目前,开放科学已成为国际科学研究的新范式和世界科学共同体的流行语。开放科学具有公众化、大众性的典型特质,即科学研究过程需赋予普通公众可参与的权利。专业科学家仍然是主导者和合作者,非科学专业人士并不对科学研究过程产生重大影响,但会受邀参与并协同探索科学问题、发展新技术、参与收集和分析数据等活动,从而提高公众对科学研究过程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对科学事业的决策,使之更加符合大众利益。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让科学研究成为能够容纳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在适合环节参与的科学过程,使其成果能够更加社会化,应该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的开放程度和普及程度,让每个社会主体有意识地承担科研与创新的责任。

    一是政府出台针对科学研究社会参与的指导性政策,从决策层面鼓励科学研究的社会参与。二是针对普通公众开展科学知识的科普与传播,让科学真正流行起来。三是培养科学家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普及与传播的意识,让他们有意识地承担起普及科学的社会责任。四是从小培养普通公众的科学参与意识。如在义务教育课程中增加科学研究的社会参与课程,组织科学研究相关活动等。五是规范互联网传播内容,同时加大针对科学研究的宣传力度。六是加强对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目前很多应用型研究的科研成果得不到转化,科研项目都是提交成果之后不了了之,高校的科学研究尤为严重。因此,委托方在科研成果验收之后应采取相关举措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作者系中国科普研究所科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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