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限价令要防变相涨价

    为稳定房价,多地有关部门对新建楼盘价格予以限制,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瞭望》记者了解到,这对抑制一些地方房价疯狂上涨具有急刹车的作用。而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房企通过多种渠道规避调控、减少“损失”,导致房地产交易市场暗流涌动、乱象丛生。

    新房预售备案“一房一价”,实行最高限价,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这确实对控制房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的房企通过车库合同、装修合同等变相提高房价;有的楼盘以“茶水费”方式补足差价;有的楼盘利用房源供不应求进行“饥饿营销”,有意购房者还需再缴纳一大笔不能退的“诚意金”;有的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提价。楼盘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格、开发商捆绑销售等行为,已成近乎公开的“潜规则”。

    其实,要堵住“变相涨价”的通道也不是一件难事,就是要将“限价令”更加细化。新楼盘房屋价格进行备案时,不仅要对住房的价格进行限价,还应对车库等价格进行限制和备案,如果是全装修房或者精装修房,也应该在核准后制定“最高限价”。譬如,海南省出台《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个管理办法,今年7月1日(含)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工程须全部实行全装修。根据这一管理办法,装修费用不另设收费项目,纳入买卖合同的房屋总价中,由房管部门备案。而且管理办法明确,购房合同要载明装修主要材料、部品、设备、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的具体标准,并明确有保质期。

    《法制日报》2017.7.14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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