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一次性奖励最高给500万元
山西太原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科技日报讯 (记者韩荣)7月21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获悉,《太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公布。《办法》提出,在国家给予1.5亿元资金支持基础上,太原市将1∶1配套市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方面,《办法》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改造完成后,对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按照改造投入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助。在咨询诊断服务补助方面,对纳入改造范围的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每家补助3万元。

    《办法》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典型案例进行奖励。《办法》提出,培育认定一批市级数字化改造成效显著的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可复制推广的行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企业上云优秀案例和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

    《办法》还提出实施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奖励,支持服务商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产品,遴选一批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服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评选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其他数字化改造范围内,《办法》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软硬件投资额度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建设并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转型方面试点示范的,每项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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