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2日 星期二
青岛自贸片区
出台“自贸助贷”实施方案

【园镜头】

    科技日报讯 (记者宋迎迎)6月27日,记者从青岛自贸片区获悉,该区近日正式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贸助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深化金融对外贸、先进制造及高成长性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产业主体蓬勃发展。

    据悉,青岛自贸片区通过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其中5000万元用于对银行的风险补偿,4000万元用于对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1000万元用于对担保机构的补贴。企业与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自愿选择合作方。申请风险补偿或补贴的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记者了解到,“自贸助贷”主要服务在青岛自贸片区工商注册、纳税额大于零、资信评级符合监管标准的企业。同时,这些企业是符合片区主要产业发展导向的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其关键数据应纳入片区统计。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自贸助贷”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咨询与协调服务。

    青岛自贸片区财政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青岛自贸片区)“自贸助贷”专区,提交事前资质审批申请。通过事前资质审批并在有效期内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片区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总额预算上限为每年2000万元;外贸企业、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按4:3:3比例分配。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每年20万元,超出预算则按比例统一核减,企业申请贴息无须再进行资质审核。

    《方案》明确,银行对放款前通过事前资质审批企业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5:5比例分担;银行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企业提供的信用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7:3比例分担。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风险补偿的,单一企业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多家银行风险缓释按照贷款投放日期先后进行补偿。

    担保机构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在有效期内新增及续作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按照年化1%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达500万元,风险资金池不予分担风险。

    “自贸助贷”有效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年7月可进行申报。青岛自贸片区于2022年3月出台的“自贸贷”同步废止,收回相应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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