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2日 星期二
尽快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付子堂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专利为代表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其作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试点,目前已取得预期目标。

    但是,我在调研中发现,该法庭现有人员数量与全年受案量不相匹配,大量案件由各地中级人民法院直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这与我国四级两审制的基本诉讼制度不尽相符,也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研究制定司法政策和审判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职能。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我建议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未来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应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下一审级法院、各地知识产权法院及有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二审法院,按照高级法院的层级来设置,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和垄断上诉案件。

    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并任免审判人员,以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名义作出案件裁判,审判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审级监督。

    三是未来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

    (本报记者 陈汝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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