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 星期二
湖北:改革科技体制 促进农业发展

    刘晓洪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必须创新思路举措,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后,结合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闹春耕”、农业科技“五五”工程等工作,我院课题组先后到咸宁、黄冈、宜昌等市(县)有关单位、企业,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查,就湖北省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湖北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针对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有关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使农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在创新定位、政府和市场作用发挥以及投入保障等体制机制和政策创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创新定位还需进一步明确,避免无序重复研究。

    目前,湖北省农业领域科研单位的创新定位和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以免造成研究资源配置重复、研究项目重复、研究结果重复等后果。

    二是立项“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科研与产业结合还需更加精准。

    当前,湖北省农业科研立项还需进一步运用“市场思维”,“揭榜挂帅”“赛马争先”等新型立项方式仍处于探索实施阶段。同时,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不够精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政府和市场“两手”还需协调发力,创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湖北省“重量型”农业龙头企业不多,农业中小企业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不够,农业企业作为农业领域的创新主体,发挥的作用还有待提高。农业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定位需进一步明确,技术、平台、人才、基地等创新要素一体化布局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四是“松绑解压”要走深走实,创新生态还需完善。

    目前的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尚无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科研经费管理“大科目概算制”“包干制”等实行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宽。专心科研、自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就湖北省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明确农业科技创新属性和定位。

    厘清农业领域高校与科研院所科研定位,将高校定位于培育创新人才、进行探索性基础研究,科研院所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示范推广和技术支持,发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的作用,构建上中下游衔接的农业科研创新和产学研用推广应用体系。

    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产业导向。

    按照产业导向理顺农业科技宏观管理体制,调动全省农业科技资源,针对制约农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攻关。按照产业导向聚焦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发挥重点农业企业主体作用。按照产业导向评价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农业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转化到农业产业中。

    三是健全政府和市场“两手”协同发力机制。

    建立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双轮驱动”的运行机制,构建政府、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利益共享、协同高效的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研院校公共属性,着力解决战略性、基础性、前沿性等重大农业科技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是打好“管放结合”的组合拳。

    在机构编制管理、领导人员兼职、人才引进等方面设置差异性政策,赋予科研院校更大的自主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建立健全农业科技诚信制度,建立遵循创新和转化规律的容错、试错机制,推动湖北省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的刚性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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