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5日 星期一
全方位多角度激发青年科技人才潜力
——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图① 两位青年科研人员在查看玉米根部生长情况。新华社记者 张楠摄
图② 两位青年科研人员在测量保护性耕作玉米样本数据。新华社记者 张楠摄
图③ 中国科学院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青年科研人员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查看种植的沉水植物生长情况。新华社记者 周荻潇摄

    【人才方略】

    ◎本报记者 刘 垠

    过了35岁,科研生涯还能“开挂”吗?青年科研人员怎样平衡科研学术活动和事务性活动,又如何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勇挑重任?

    这些困扰青年科研人员的问题,近日出台的一份文件给出了答案。这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要为青年科研人员减轻非科研负担,鼓励他们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决策咨询中“挑大梁”。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亮点非常多,推出了很多务实的举措。”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陈宝明说,比如,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以及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与国家科技决策和国际科技合作等。

    对此,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石长慧持相同观点。“《若干措施》可谓干货满满,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方面。”他说,“一个是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项目数量比例要保持在45%以上;另一个则是,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决策咨询作用,如各级学会应设立青年专业委员会,让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更好地为我国科技发展事业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当30多岁“冒尖”成为常态

    值得关注的是,北斗导航、探月探火等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许多项目团队成员平均年龄都是30多岁。在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新兴产业领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

    那么,青年科研人员30多岁“冒尖”会变成一个常态化现象吗?

    “这本身就是一个常态化现象的反映,只不过航空航天领域更受关注,大家比较容易看到该领域更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陈宝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其实在其他科研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并不新鲜。

    一项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39岁及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力资源占总体的73.9%。这表明,青年科技人才已经成为我国科技人才队伍的主力军。

    “我所在的研究团队做过一个初步测算,未来十几年,我国都将处于以青年科技人才为主的科技人才红利期。要更好地利用科技人才红利,就需要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支持。”石长慧说,基于此前的“减负行动3.0”,《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出更多突破性措施,将对我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对于青年科研人才的界定,也比较符合科研的实际情况和科技人才的成长规律。

    作为参与制定《若干措施》的专家,陈宝明坦言,如今的青年科研人员基本上都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年龄一般都是30多岁,所以此次制定的政策覆盖了45岁以下的人群,并对处于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青年科技人才进行针对性的支持。

    《若干措施》还特别提到,要更好地发挥青年科技人才的决策咨询作用,如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

    对此,陈宝明解释道,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已经有了一定的科研积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各自领域里逐渐崭露头角。激发他们的创新创造活力,让他们在科技决策咨询中发挥作用可谓正当其时。

    职业早期有了相对稳定的支持

    在此前采访中,不少青年科研人员总为科研启动经费发愁。直面难题,《若干措施》亮出实招,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稳定支持力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

    “基本科研业务费是对青年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相对稳定的支持。”陈宝明说,针对有些单位基本科研费用很少,想支持又无能为力的难题,《若干措施》亦提出“良方”——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同时鼓励各地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投入。

    要想让基本科研业务费更好地惠及青年科研人员,具体支持方式十分关键。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好的案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只针对入职3年内且没有承担过科研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石长慧建议,基本科研业务费用最好以普惠方式来使用,而不以竞争性方式。“这样可以减少青年科研人员在项目立项、中期验收以及结题评审和审计方面的负担,为他们潜心研究营造更好的环境。”

    支持青年在重大任务中“当主角”

    直面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不足等突出问题,《若干措施》推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硬”举措。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等等。

    在陈宝明看来,这些数字具体是50%还是60%并非关键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通过各种“硬”举措让更多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助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不仅如此,《若干措施》还提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人才评价单位要“做主”

    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这成为《若干措施》的又一大亮点。

    “《若干措施》对人才评价的导向很明确,要求大力提升科研单位的自主评价能力。要破除‘唯论文’以及用‘帽子’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价的导向,科研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定位、使命,来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陈宝明说。

    “一个好的评价指标,应该由科研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石长慧说,比如,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推行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组考核评价体系,破除了科研评价“唯论文”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科技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选择了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上海市等6地作为试点,探索形成了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