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7日 星期五
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 助生态功能区跳出“绿色抑制”
◎本报记者 李 禾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价值高,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从目前情况看,这些区域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中提出,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可避免地牺牲了一些发展机会,‘生态剥夺’‘绿色抑制’现象在不同程度客观存在。《意见》的出台,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色优势生态产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9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柯水发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意见》在“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中提出,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除此之外,柯水发认为,还需强化技术保障体系,加强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绿色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完善农业资源核算与生态功能评估技术标准、农业资源与产地环境技术标准等绿色标准体系,构建政产学研用综合体。

    兼顾有效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尝试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涵盖了有特色的集中连片森林、草原、湿地、农田、荒漠等生态系统,是关系全国或一定范围区域生态安全的地区。通常承担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比如三江源等江河源头地区、南水北调水源地等水源地、秦岭等自然保护地。

    柯水发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价值高,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从目前情况看,这些区域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一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良好,但产业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不足,成为共同富裕中需要关注的特别地区。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重要渠道和主要抓手,是兼顾有效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尝试,有利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柯水发说。

    《意见》要求,构建纵向和横向结合的补偿体系。柯水发认为,除了建立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体系和绿色公共财政投入体系、生态补偿基金体系外,还可探索跨区、跨流域和跨行业的市场化、多元化和综合化补偿机制体系,甚至可尝试创新生态福利彩票制度、发行绿色股票和绿色债券,以及探索互联网生态众筹模式等,为国家重点生态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和资金支持。

    确保生态、循环农业产品优质优价优利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优化农业结构、推进质量兴农、抓好特色产业等。

    “当前,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在机制、政策和技术等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和制约。”柯水发认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将有助于破除障碍和制约,引导和促进特色优势生态产业发展,扩大绿色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等。

    根据《意见》,柯水发建议,着力构建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的补偿机制体系,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等国家纵向补贴补偿体系,对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或零使用,全程减量或零废弃物等环境友好、生态保护的耕作行为给予相应的补偿激励;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全域生态保护补偿体系,特别是要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等。

    “还可通过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体系建设,结合运用生态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建立生态产品及生态产品期货交易平台,创建绿色生态银行,培育和规范绿色产品市场,确保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产品优质优价优利。”柯水发说,此外,还需规范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经营行为,建立高效、权威和简便的产品追溯体系,提高消费者对生态产品的品牌认可度和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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